根據省職稱辦要求,工程師職稱評審條件及材料要求如下:
壹、申報工程師的範圍和要求
申請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是現任工作期間表現良好,符合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工程專業技術人員。
(壹)學歷和資格要求
1.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五年制本科4年以上),或者擔任助理級職務4年以上;
2 .大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或擔任助理職務4年以上。
3 .不具備規定的學歷,但有真才實學,成績突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申報破格:
(1)所學專業與現專業不符,在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已達到職稱申報期;
(二)取得中專學歷並連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5年以上,或者取得中專學歷並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以上;
(3)中專畢業後,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後,累計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4)企業、鄉鎮農業機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技術骨幹不具備規定的學歷,參加市職稱辦公室認可的相關專業培訓,取得國家行政教育部門認可的資格證書或大專專業證書,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職稱5年以上。
⑸獲市級科技進步三等獎(相應獎項)以上。
破格人員應針對破格條件填寫《專業技術職稱晉升面試答辯表》並參加面試。
(二)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具有獨立完成本專業技術工作的經歷,具有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能力,具有綜合、分析、判斷、總結和組織協調的能力,能夠撰寫技術、工程和業務報告。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期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作為技術骨幹完成縣(局)級科研項目或課題。
2.作為技術骨幹,完成過縣(局)級以上項目的研究、設計、施工、制造和生產管理。
3.參加過中型項目的新建、擴建或技術改造工程的研究、設計、施工、設備安裝和調試。
4.完成本企業主導產品的開發、設計、制造、技術和生產管理。
5.獨立負責生產設備的維護和管理,能夠及時發現和排除復雜的技術故障。
6.完成該產品的技術分析和市場分析,已被單位采用,並經實踐證明基本正確。
7.完成能指導本單位的相關情報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編和系統報告。
8.參與了國內外壹個中型成套項目的投標、承包、施工和驗收。
9.參與過中型企業精密、大型、稀有、制造關鍵設備等復雜設備的維護或重要成套設備的維護和修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10.作為主要技術骨幹,推廣應用三項以上具有壹定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並經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11.作為主要技術骨幹,在兩項市級以上重點工程的設計、施工和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3)性能要求
在專業技術崗位或者助理工程師崗位工作期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獲得市(廳)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姑蘇杯獎、優秀勘察設計獎等相應獎項)以上(以獲獎證書為準)的主要完成人;或縣(局)級科技進步二等獎前五名獲得者(以獲獎證書為準)。
2 .研究、設計、施工、制造、生產技術管理及相關任務等對行業發展有重要推動作用的縣(局)級重點項目或重點工程已通過鑒定或驗收。
3.作為技術骨幹,完成壹個中型或兩個小型工程項目的研究、設計、施工、安裝、調試任務,經實踐檢驗符合要求,並通過鑒定或驗收;
4.本人作為技術骨幹,完成了兩個具有壹定技術難度的產品、項目或關鍵部件的研究、設計、建造、制造和生產技術管理,並經同行專家評審或鑒定達到壹定水平,取得了壹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完成某項科技成果、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應用,並轉化為生產力,經實踐取得壹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6.完成壹項技術或工藝革新,提高生產率並取得壹定的經濟效益。
7.獲得發明專利,並將其轉化為生產力,取得壹定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8 .提出科技建議,被縣(局)級有關部門采納,經同行專家評審認為能推動科技進步和行業發展。
9.解決設計、生產、施工中的技術難題,取得良好效果,得到行業主管部門認可。
10.參與制定壹項國家、地方和行業技術標準或重點產品標準,並經批準出版用於生產實踐。
11.負責完成壹項生產工藝和工藝改革,推動了企業的技術創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對紙張的要求
從事專業技術職務或擔任助理工程師,撰寫本專業具有壹定學術水平的學術論文、技術報告和專業總結,論文應符合以下要求:
1.在市級以上專業期刊或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學術價值較高的專業論文。
2.有壹定水平的專業技術報告和為解決較復雜的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壹定水平的項目研究(論證)報告(經專家鑒定)。
(五)可以申報的專業
1.建築工程:土木工程師、建築工程師、建築設計工程師、建築工程師、測量工程師、地質勘察工程師、建築預算員、建築管理工程師、路橋工程師、土木工程師、市政工程師、公路工程師、土木工程師、土木結構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建設監理工程師、路橋工程師。
2.機械及其自動化:機械工程師、自動化工程師、機電設備工程師、機械設計工程師、鑄造設計工程師、機械制造工程師、采礦工程師、機電壹體化工程師。
3.裝修設計類:環境藝術設計工程師、建築裝飾工程師。
4.水暖化工:建築水電安裝工程師、消防水電工程師、給排水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師、暖通工程師、熱處理工程師、暖通工程師、化工工程師。
5.建築電氣:電氣工程師、電氣設備工程師
6.計算機、電子與通信:計算機工程師、電子儀器工程師、通信工程師、電子信息工程師、計算機與應用工程師、電子技術工程師、光電技術工程師、電子信息工程師。
7.園林和園藝:農學家、園丁、講師和景觀設計工程師。
8.船舶和冷凍:船舶技術工程師和冷凍工程師。2.延遲聲明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申請將在規定年限內延期:
1.用人單位處於通報批評的,申請延遲1年以上。
2.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延遲2年以上。
3.弄虛作假、偽造學歷和資格、剽竊他人成果的,延遲3年以上。
三、申報工程師應提供以下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表》壹式兩份。
2 .《蘇州市申報中級職稱人員簡介》壹式兩份。
3 .任職期間的專業工作、考核、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證明。
4.任職以來技術工作總結。
5.任職以來專業技術成果及其獲獎情況、專業技術項目完成情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情況和新產品開發推廣情況。
6.任職以來在本專業(學科)正式發表論文或研究報告2篇以上。
7.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現職稱評審申報(初評)表或批文、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彩印。
9.有效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勞動手冊原件及復印件。
10.身份證原件及彩色打印復印件,壹張壹寸免冠照片(資格證書用)。
11.材料清單和評委會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請材料應按要求提供原件,市(區)局職稱辦公室將各類證書、作品復印件與原件核對。核對無誤後,在復印件上簽署核對字樣,由核對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不具備規定學歷和資格的,需提交符合異常相關條件的材料,填寫異常答辯表。
以上材料除1和2外,按要求裝訂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中。補充材料作為附件單獨裝訂。
四、提交評審材料的要求
1.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省、市職稱相關文件的規定,做好評審材料的核實工作。學歷、資歷、職稱計算機等級等。必須真實,符合省職稱領導小組頒發的資格要求。材料書寫要清晰工整,材料裝訂要規範,手續要齊全。按照屬地原則,無主管部門和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審材料,由區人事局職稱辦公室審核蓋章後,送至市職稱評審中心。
2 .技術業務工作總結應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申請人任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業務能力、技術水平和工作業績。總結壹般可以分為五個部分:壹、個人簡歷;第二,妳參加過什麽樣的繼續教育(培訓、進修、學習)以及妳目前的學術水平;三是主要工作業績的獎勵;四、項目、論文等作品;五是舉報原因。破格晉升者應根據工程師評定條件寫出破格晉升的原因,並附答辯表、具體晉升條件及證明(工作)材料。
3.破格和非專業申報工程師應參加面試答辯,面試組織部門將面試成績附在評審材料中。
申請材料和各種表格必須按市職稱辦的規定和要求準備和裝訂。
五、計算機職稱要求
申請晉升工程師資格人員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應符合省、市職稱工作領導小組頒發的資格要求:
1.參加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並取得證書。
2.計算機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3 .參加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