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創新巨頭申請條件
(1)企業的主營業務或產品應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或者企業通過全面創新形成了自己的創新模式,取得了核心競爭力;
(2)企業註冊壹年以上(壹個會計年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非高新技術企業。
(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近三年知識產權數量達到以下量化要求之壹:
1多項發明專利或植物新品種;
(2)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
(3)有三項以上不單純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設計專利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當年企業職工總數的15%以上,其中R&D人員占當年企業職工總數的5%以上;
(五)最近兩個會計年度R&D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3%(其中,廣東省內企業發生的R&D費用占R&D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企業註冊不滿兩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六)企業經營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40%以上;
②企業年銷售收入增長率在40%以上。
(七)具有壹定水平的研究開發組織管理和規範的財務管理,並設立了研究開發費用輔助核算賬戶或專用賬戶。
2.科技創新小巨人申報收益
(1)對納入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庫的企業,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1:1的比例給予每家企業共計60萬元的補助,自企業入庫之日起三年內按3:2:1的比例逐年撥付。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後,不再享受補貼。
(2)科技創新型小巨人企業入庫後,對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可達到較好的輔助效果。
(3)科技金融對列入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庫的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納入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貸款貼息、創業投資補助、上市輔導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4)通過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的培育和入庫,使培育的企業成為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和知識產權、研發實力強、產學研合作、具有壹定成果轉化能力、高成長性的優秀企業,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推動企業傳統產業技術改造,促進轉型升級,實現可持續發展。
以上是關於科技創新小巨人申報條件及福利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