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時出具工作證明的公司是在實施傾斜政策的地區;
2、分數達到傾斜政策規定的範圍。
截取兩個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信息壹:
2013年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繼續針對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實施傾斜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1.中西部傾斜政策覆蓋省份: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2.錄取標準:在繼續遵循優先考慮專利代理機構在聘人員和擇優選取原則的前提下,為保證專利代理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針對傾斜政策設定高低兩個分數線。高分數線以上的所有考生不受名額和身份限制,均可享受傾斜政策。低分數線的考生指定壹定數量,優先考慮專利代理機構在聘人員,按照其總成績在本地區內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選取;當該地區沒有在專利代理機構工作的考生,或者在專利代理機構工作的考生無人達到或不滿指定人數達到低分數線時,則從滿足前述低分數線要求的專利代理機構以外的替補考生中擇優選取相應數量的人員。
3.培訓與考核: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進入享受傾斜政策範圍的人員進行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審查指南、專利代理實務等相關知識的培訓。培訓結束後進行考試,對考試合格者頒發允許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執業的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
信息二:
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制定,江蘇是試點地區之壹,分為高分段和低分段:
高分段為實務85分及以上、法律知識145分及以上,所有工作單位在江蘇的考生均可享受;
低分段為實務80分及以上、法律知識140分及以上,僅限在代理機構工作的考生享受,須所在代理機構提供相應證明(以上所指的工作單位信息以報名時提交信息為準)。
享受此項政策的考生名單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統壹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