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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方戰後有沒有清理戰場,雙方死去的人是怎麽處理的?

塔山阻擊戰開始時,蔣介石東進兵團司令侯鏡如尚未到任,戰場各部由五十四軍軍長闞漢謙統壹指揮。這是壹位遠征軍的專家,曾經橫渡過滇西怒江。他冒著槍林彈雨登上塔山村對面的雞籠山,親自觀摩申辦。戰地督察長羅奇召集95個獨立師的排級以上軍官開會,以每人500萬金券的價格組織了壹支“勇敢的隊伍”。他的攻擊之猛烈,在整個東北解放戰爭中都是前所未有的。

然而,在英勇的東野四縱和十壹縱的頑強抵抗下,所謂的靳東兵團直到金州才被徹底攻克,但仍未能越過塔山防線,許多屍體被遺棄在戰場上,共計7000多具。侯鏡如和他的手下在戰鬥前幾天還能埋下壹些屍體,但聽說錦州被攻克後,擔心東野主力會調頭殺過來,就匆匆撤退了,戰場上還留下了不少屍體。

戰鬥結束後,塔山村的人回到村裏,看到村西南的壹大片黃土地全“死了”(東北早年對屍體的稱呼)。村西南有壹條小河,寬約30米(筆者兩年前實地考察過,因為缺水已經很窄了)。相傳明末戰亂時,清朝瑞親王曾在此紮營,故名”。結果在六天六夜的反復拉鋸戰中,飲馬河已經屍橫遍野,可見戰事之激烈。

此時,東北野戰軍主力已北上,殲滅遼西廖耀湘兵團。由於主力離開塔山,東野政治部組織當地政府,號召民眾幫助清理戰場,掩埋屍體。反正軍裝很容易辨認。我軍烈士要由部隊代表逐壹辨認確認,然後沖洗安葬。解放後,這些遺骸被移至錦州的“遼沈戰役烈士陵園”,這裏有許多烈士姓名的墻壁。

受條件限制,處理蔣介石陣亡官兵屍體相對簡單。附近村子的人壹起出去,就地掩埋了大部分。由於天氣寒冷,挖洞非常困難,我們不得不使用現成的工事和壕溝把屍體放進去,並用土填滿。即便如此,它仍然沒有被完全掩埋。第二年春天,在政府沒有號召耕種者的情況下,田地被清理和掩埋。沒有辦法,天氣轉暖後很快就要種地了。

在離塔山不遠的錦州市,當地武裝負責收集東野烈士的屍體,當地政府則動員大量市民清理和運送蔣介石官兵的屍體。《林彪全傳》中有壹段特別的記載:錦州不遺余力地用汽車裝了半個多月的屍體,幾十個人壹車,拉到城外埋葬。老市民耿福思回憶說:“當年,所有進出的車廂和汽車都是這麽幹的。壹開始他們很害怕,後來就什麽都沒有了。沒有必要挖壹個洞。城外有很多防禦工事,非常方便。”

錦州之戰,範陣亡總兵力為24000余人,但並非全部死在錦州,外圍的義縣、白鹿屯、分水池等地也有大量傷亡。因此,全市估計有2萬具左右的屍體,也就是說,人們每天要搬走2000具左右的屍體,心理壓力可想而知。饒是如此。前幾年基建的時候,屍體還是被挖出來的。

以上都發生在我軍在東北取得決定性優勢的時期。遼沈戰役打響前,東野每次殲滅戰結束後,都會先把我軍烈士的屍體埋了,然後再組織當地群眾送還蔣介石官兵的屍體。這也是人道主義精神,也是政治攻勢。比如948年65438+1年初,東野消滅陳琳達的新五軍後,各縱隊以壹個團為單位,派壹個連打掃戰場,清理屍體。因為大冷天沒有腳踝,所以不會腐爛。

戰士們先把屍體收好,然後叫人在撤離前送信到沈陽,敵人派車來運走。在其他戰鬥中,如果條件允許,會組織人員直接送還死去的敵兵屍體。蕭華將軍在給野寺的壹封電報中,曾這樣報告送還遺體和發動政治攻勢的情況:

“回到死者身上,尚未統計,各縱團分別在靈柩上張貼祭文和挽聯等。,壹天派七八個人,還有壹個號手,那人回來說敵軍官禁止士兵出來觀看。25D(師)收到屍體後禮貌回復,14D(師)則責罵,出現滯留運送70多人的現象,影響很大。據報道,全連都流下了眼淚。

留言日期是4月28日,1947。很明顯,這個事件應該是南滿軍區“四保臨江”中的戰鬥插曲。

我們的軍隊得到人民的支持,做得很好。據我爺爺說,蘇聯七戰七勝,其中第壹次宣堡戰役離我家不遠。民工負責後勤,運送彈藥、糧食和草,運送傷員,陣亡士兵集中掩埋。我老家的烈士陵園埋了500-600名戰士,級別最高的是營長和教導員。他們兩個是用薄皮棺葬的,薄皮棺在第壹位,處於領先地位。壹個坑裏有5-6個士兵,面積不大。不能埋的已經被民工運到十幾公裏外的另壹個地方。從小我們就在清明節組織學校祭奠先烈,幾年前國家已經重建。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1938 10 10月27日,侵華日軍15師從武昌占領漢陽,標誌著歷時四個半月的武漢會戰結束。

起初,為遏制日軍進攻,實現“以空間換時間”的戰略意圖,中國國民黨政府投入武器裝備簡陋的部隊約654.38+0萬人,在酷熱的大別山麓和江漢平原與裝備有飛機、大炮、坦克和毒氣的日軍決壹死戰。但由於酷暑期間後勤不足,疫病流行,官兵們做出了巨大犧牲。

據日軍第二軍和第十壹軍統計,兩軍前方分別發現國民黨軍屍體52000具和143400具。

從日軍得出的結論可以看出,國民黨軍在轉移的時候不可能帶走死去官兵的屍體。畢竟軍情如火。在戰鬥的最後階段,如何從全師撤退,保證軍隊損失最小是關鍵。

日軍能夠得到如此精確的數據,顯然是作為戰勝方打掃戰場後學到的。但壹向對中國軍民殘忍的日本人會主動處理他們看到的中國軍隊19萬具屍體嗎?顯然不是。要知道,武漢會戰日軍投入約30萬人,傷亡約9萬人。日軍在處理了分布在方圓數千平方公裏的近20萬敵軍屍體後,還不準把部隊全部打散?這就更不用說了,因為部隊分散,會遭到日軍的突然襲擊,這在當時酷暑難耐,疫情盛行的情況下,對日軍也是壹個不小的威脅。

更何況武漢四個月的戰鬥也削弱了日軍,得到的只是壹座空城。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壹個結論,即使是勝利的壹方打掃戰場,除了收集有用的物資之外,基本不會去碰對方士兵的屍體,而是等待大自然或者普通人去處理,但是戰場周圍基本不會有普通人。

從古至今,戰後打掃戰場往往是必須的,而打掃戰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處理雙方陣亡者的屍體。那麽,通常誰來打掃戰場呢?敵人和敵人的屍體呢?

打掃戰場:通常由勝利壹方處理,但也有例外。毫無疑問,戰場清理通常是由勝利的壹方完成的。畢竟戰敗的壹方往往已經離開戰區,沒有時間也沒有能力打掃戰場。當然,凡事都有例外,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打掃戰場的工作會由別人來做。

1,援軍負責。如果敗方撤退,勝方需要追擊敵人,自然來不及打掃戰場。在這種情況下,戰場往往會被戰勝方的援軍打掃幹凈。畢竟兵貴神速。這種情況從古至今屢見不鮮。

2.他們各自的軍隊。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在雙方對抗的情況下,即壹場戰鬥的結束不足以完全決定勝負。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往往會派壹些人打掃戰場,收集傷員和屍體。這種現象在現代戰爭中尤為普遍。負責收殮傷員和屍體的士兵,身上往往帶著紅十字標誌,任何壹方都不準進攻。當然,這些人不允許攜帶武器。

3.當地人。這種情況只有在交戰雙方都無力打掃戰場的情況下才會發生,於是當地民眾或政府組織的民眾自發打掃戰場。這種情況其實並不少見,在抗日戰爭時期就發生過。

4.特殊機構。這種情況比較少見,基本上只發生在現代,或者交戰雙方無力清理戰場,或者雙方根本沒有處理屍體的意識。在這種情況下,負責打掃戰場的往往是紅十字會、維和部隊等特殊機構。

這些都是戰勝者在戰爭中主要負責打掃戰場的情況。雖然戰勝方通常要對戰爭負責,但由於各種特殊情況,其他力量往往會打掃戰場。

清理屍體:通常以就地掩埋為主,但也有例外。無論是出於人道主義考慮,還是為了避免瘟疫造成更多的傷亡,戰場上屍體的處理都是極其重要的。除了主要將領會被運回原籍安葬或單獨安葬外,普通士兵的屍體從古至今主要有以下六種處理方式。

△昌平古戰場遺址

1,就地掩埋。這是最常見的處理方式。如果條件允許的話,我們自己戰士的屍體壹般都是分葬的,這樣才能安葬的安詳。敵人的屍體就沒那麽好處理了。通常是挖幾個甚至幾十個大坑來推屍體下葬。更簡單的是找壹些天然的深溝深谷把屍體扔進去埋了。比如長平、秦、趙之戰,根據現代對長平古戰場遺址的發掘,發現了當時的壹些天然溝壑,把戰死的趙和被處死的趙俘虜的屍體扔進去埋葬。

2.讓它去吧。這種方法通常只在天氣寒冷,或者風沙大,環境幹燥的時候使用。畢竟只有這種特殊的環境才會保證屍體不容易腐爛變質,從而導致瘟疫的發生。當然,這裏的主要目標是敵人的身體。在處理完自己的屍體後,有時敵人的屍體會完好無損地留在戰場上,讓鳥、動物、昆蟲和螞蟻分享食物,最終腐爛成骨頭。杜甫《軍車店》裏有“去碧海,沿岸望,望盡白骨舊被遺忘”之類的話。

3.火化處理。古人講究“入土為安”。雖然生前大家都是仇人,但畢竟死者塊頭大,大量屍體焚燒產生的氣味實在難聞。所以火葬雖然從宋代開始逐漸流行,但在中國古代還是很少使用。不過這種方式在西方比較常見,因為他們認為火焰可以凈化人的靈魂,可以讓死者升天。但是,畢竟屍體是不易燃的。在現代,它們也可以通過澆汽油來提供燃料。在古代,沒這麽容易。所以這種方法往往只適用於小規模的戰鬥。這恐怕也是這種方法在西方比較流行,而在東方卻很少出現的原因之壹。畢竟東西方的戰爭規模還是有天壤之別的。

4.建壹個“靜觀”。簡單來說就是堆積敵人的屍體。壹方面可以炫耀自己的成績,另壹方面也會對敵人形成極大的威懾力。當然,這種方法通常出現在進攻方獲勝的時候。畢竟是在敵國境內,即使發生瘟疫,自己的損失也不會太大。比如《東周史》中就有記載“潘當要求把金的屍體建成‘關菁’,明朝張輔奉命攻打安南,殺死戰俘二千多人,建成‘關菁’。

5.作為武器。這種方式很殘忍,就是利用死去士兵的屍體作為武器,故意扔到敵人的城市裏制造瘟疫,從而達到破城的目的。比如1347年,蒙古軍隊圍攻卡法城三年,未能攻破,但蒙古援軍帶來瘟疫,導致每天都有數千士兵死亡。於是,蒙古軍隊將死於“瘟疫”的士兵屍體通過吊索扔進卡法城,導致這座城市的居民大量感染,並通過熱那亞商人迅速流向西方,這也是曾經席卷歐洲的黑死病的源頭。

6.作為食物。這種方法雖然殘忍,但在歷史上也不是聞所未聞。《三國誌·舒威·程昱傳》中有記載“初毛(曹操)缺糧,疏於本縣每日三配,頗混人胸”。當時曹駿缺糧少草,就把它和人肉混在壹起給士兵吃,壹次三天。在口糧不足的情況下,采取這種喪心病狂的處理方式是可以理解的。五代十國時期,壹些少數民族胡人政權把老弱婦孺作為軍糧,稱之為“兩腳羊”。唐朝“黃巢之亂”中,秦宗權行軍時還用車馱鹽屍作為口糧,到處掠奪百姓和王,隨意燒飯,簡直是喪心病狂。

如前所述,古戰場處理屍體的方法通常是以上五種,其中就地掩埋是常見的方式,其他的則比較少見,這也是為什麽近代古戰場遺址中經常發現“屍坑”的原因。

在人類歷史長河中,戰爭永遠是史料的重頭戲,也是人們的談資。在壹場戰爭中,無論是戰勝方還是戰敗方,都避免不了壹個問題,那就是打掃戰場。這不是贏家的專利,而是雙方的行為。

俗話說,殺敵壹萬,自損三千。現代戰爭中,由於裝備先進,可以最大限度地殺傷敵軍,減少己方傷亡。但在古代戰爭中,肉搏戰始終是主流,所以即使是勝利者也會有很大的傷亡。

所以勝利者打掃戰場,除了收集戰利品,另壹個重要的任務就是收集自己戰死者的屍體,幫助受傷者。這是非常大的工作量。至於敵人的屍體,壹般都是砍下頭或者鼻子耳朵來證明其功過之後隨便處理。有三種最常見的處理方法:

血腥的古戰場

首先,不管這是最常見的治療方法,這種治療方法壹般僅限於探險。杜甫在《修車鋪》中寫道:去碧藍的大海,沿著海岸看,看所有被遺棄的老白骨,新鬼委屈地哭,在暴風雨天的黑暗天空中最響。

唐朝末年,青海是唐軍和吐蕃的主戰場。雙方交戰近200年,互有勝負。在廣袤的青藏高原,山路崎嶇,交通不便。唐朝和吐蕃都不願意把屍體拉回到他們的腹地。結果到處都是骨頭,很難分辨是唐人還是吐蕃人。

南詔德化碑

其次,焚燒或掩埋屍體相對友好。歷史上有壹個最著名的處理屍體的記錄,是天寶11和天寶13年唐朝與南詔的兩次大戰。

其實這兩場戰爭在唐朝都是站不住腳的,發動戰爭的是唐朝,失敗的是唐朝。據史料記載,唐軍在雲南蒼山洱海殺死的士兵人數達654.38+0.3萬。這些唐朝陣亡將士的屍體,唐軍是無法收斂認領的,畢竟幾百具屍體就算只運到四川也會腐爛。

南詔選擇將這些戰死在唐朝的將士的屍體匯聚起來,記錄下這兩場戰爭的來龍去脈,並命名為“南詔德化碑”。壹方面說明它不想和唐朝作對,另壹方面說明這個事實是唐朝先有錯。這座紀念碑被稱為雲南第壹碑,至今仍在。

隋朝與高句麗的戰爭

第三,建北京的理念是最血腥最不人道的處理屍體的方式。壹旦使用這種方法,就意味著兩國是死敵,不共戴天。

建壹個北京觀,就是把敵人戰死者的遺骸用泥封起來,建成壹個個土包,裏面全是人的骨頭。北京觀往往立足於戰場或邊境,這是壹種示威,也是壹種羞辱和挑釁。

楊迪進攻朝鮮時,來乎爾將軍率領30萬水軍渡海進攻百濟,最終全軍覆沒。隋朝只有幾千人活著回到中原。

高句麗人對隋朝恨之入骨,於是把隋朝高句麗陣亡將士的屍體全部擺成北京觀,以示炫耀和挑釁。隋朝因為國內混亂無力復仇。直到唐朝貞觀年間,這些隋軍將士的屍骨才回到中原。

古代烽火臺

結論:戰爭永遠是殘酷的,大部分戰死的人,沒有人會在乎屍體怎麽處理。正如曹操在《豪李星》中寫的,白骨露於野,千裏無烏鴉。我們看到史料中的戰爭無非是寥寥數語,甚至寥寥數語。這些話是血腥的,絕望的。我們能感覺到它,我們只是感覺到它。

戰爭是人類永恒的主題。只要有人,就會有戰爭,有戰爭就會有人死。壹場大戰結束後,戰場上躺著無數的屍體。如何處理這些士兵的屍體壹直是個難題。

在古代,由於生產力低下,交通不發達,要把遺體運回家並不容易,甚至被埋在戰場上。大部分時候,屍體都暴露在曠野裏,任由野狗吃掉,慘不忍睹。“白骨露於野,千裏無烏鴉”,“看不到青海頭,全然是被遺棄的老白骨”,“可憐的白骨沿河無定界,妳還是個夢女”等等,這些詩句都以高度寫實的手法描述了古戰場上屍橫遍野、白骨堆積的悲壯意象。

然而,越到後面,人們越關註戰場上的屍體。這不僅僅是對瘟疫的恐懼,還有人道主義、信仰、部隊凝聚力等諸多因素。讓我們以越南戰爭為例。

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戰爭中的中越雙方都有不丟棄戰友屍體的傳統。據前線老兵描述,有時候越軍為了搶戰友的屍體,甚至殺了好幾個人,我軍有時候也“圍屍幫忙”。

在雲南,天氣炎熱,屍體很快就會腐爛發臭,不僅可能引發傳染病,對士氣也是巨大的打擊。試想,朝夕相處的戰友遺體毫無尊嚴地暴露在外,任蛆蟲啃噬,任何人看到肯定會心疼。所以有時候在戰爭前線,即使是在猛烈的炮火下,也要組織突擊隊去搶奪遺體。

據戰鬥人員說,壹名老兵冒著生命危險來到壹具屍體旁,但屍體已經高度腐敗,無法完整運走。老兵壹邊不停地為遺體道歉,壹邊把烈士的屍骨拉出來裝在編織袋裏背走。可見戰事之激烈。

激戰時,越軍在陣地前損失了數百具屍體。即使戴著防毒面具,這些屍體腐敗後的惡臭也無法阻擋。最後我軍向越軍發起傳單,讓他們在戰鬥結束後派人解除武裝,收屍。

屍體收回後,善後工作也很嚴格。對每壹位犧牲的烈士,都要嚴格登記籍貫、年齡、軍職、犧牲時間和地點。有些屍體運回後已經面目全非。此時會先存放在冷藏室,再派專人調查核對士兵入伍時的部隊及其檔案,確保每壹位烈士都被正確認領。

這些工作完成後,屍體會被整理並拍照。這並不是簡單的安排,其細致程度與驗屍老師相當。即使有的屍體已經腐爛生蛆,也要用蘸酒精的棉簽壹點壹點清理幹凈;如果腹部破了,內臟露了出來,堡壘就回去重新縫上;四肢斷了要用稻草或者其他東西補上,然後穿軍裝。黨員也應該蓋黨旗,壹切為了讓烈士們有尊嚴地行走。

處理完後,最後壹步是將骨灰盒放入火中。在場的士兵,不論軍銜和職位,都必須脫帽致敬。火化後,他們需要專人監管,防止骨灰裝錯,必須保證每壹個骨灰盒準確無誤地送到親人手中。戰爭時期,我軍以60元的價格購買大理石骨灰盒,在當時是非常昂貴的,但那些為祖國和人民犧牲的烈士們卻能承受這種待遇。

戰爭自古以來就是人類的問題。可以說,只要有人類,只要有沖突,戰爭就無法避免。

戰爭會殺人,死人會收拾戰場。

清理戰場的原因是戰死的人是英雄。為了讓他們得到最起碼的尊重,回到家鄉,他們的遺體必須下葬,甚至要舉行隆重的葬禮。

第二,這些屍體壹定要處理掉,否則如果引發壹些疾病,傳染病會害死更多的人。所以從古至今,只要有戰死在戰場上的人,很多時候都是要清理戰場上的遺骸的。

那麽,打掃戰場的到底是戰勝方還是戰敗方呢?

縱觀中國歷史,對此並沒有固定的說法,他們也經常埋葬死在己方的士兵。因為戰死的人,為了自己的位置,他們是英雄,不能讓他們把屍體扔在荒野裏。

秦朝的時候,秦穆公打仗,有壹次打了敗仗,大部分的軍隊都被殺了。可以說是逃回來了,逃的很匆忙。

就這樣,沒有人把死在戰場上的人的屍體埋在他們那邊。另外,天氣很冷,又下雪了。秦穆公連續幾個月沒有去收屍,而是等到明年春天積雪融化後才派人重返戰場,安葬這些英雄。

這期間花了好幾個月,所以妳不把自己的壹方埋了,對方也不會替妳收屍。

戰場上的規則往往是殺或埋。

當然這次戰役規模沒那麽大,死的人也沒那麽多。所以,最後,這些屍體被我們自己人撿起來埋了。

但有時也會發生大規模的戰鬥,幾十萬人在戰場上廝殺,就像秦與趙的長平之戰。

在這場戰役中,趙國所有的人都被殺了,還有40萬軍隊被殺。這種情況下,基本不可能再收屍了。

不過,戰勝國的白起為趙解決了這個問題。他們把這些遺骸埋在幾個大坑裏。近年來,考古學家還發現了埋屍坑。

其實在古代戰爭中,如果出現大規模死亡,基本都會選擇這種埋葬方式。無論是勝利者還是失敗者,都是為了埋葬那些死在坑裏的人。

那麽,有這樣的情況嗎?士兵死後,沒有人取走他們的遺體。

更別說,這種事情時有發生。尤其是和少數民族作戰的時候,比如漢朝打匈奴,唐朝打突厥。.....

杜甫不是有壹句詩嗎“誰能嫁住在鄰居家,而我們卻把男孩埋在泥土下。”意思是戰爭頻繁,壹個人死了,沒人收他的屍體,就埋在荒草裏。

總之,戰爭是殘酷的,這些屍體的處置是由戰爭是什麽形式,什麽結果,什麽對手決定的。

但是,大部分都會被埋沒。

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屍體大多就地掩埋。因為戰爭密集,充滿了各種不確定性,想不出其他辦法處理屍體。讓死者獲得尊嚴的唯壹快速有效的方法就是就地掩埋。

當然,我們說的就地掩埋的基本都是普通士兵。在戰鬥中大量陣亡的情況下,如果有更高級別的官員陣亡,這就是把屍體收回來葬在家鄉。

事實上,這些官員對士兵有很深的感情。他們在戰鬥中犧牲後,不用說,士兵們會為他們的生命而戰,並把他們的屍體帶回去。

所以戰後埋屍體是慣例,大部分都是我們自己戰死的士兵埋的。

通常情況下,戰場由勝利的壹方打掃。然而,在奪取大量戰利品的同時,如何解決雙方數以千萬計的屍體成為棘手的問題。

壹般來說,除非自己的身體急行軍,照顧不了,才會妥善安排,或者至少就地挖好墳墓安葬。敵人的屍體就沒那麽幸運了。在戰爭中,通常有三種方法解決對方的屍體:

第壹種叫“屍山”,是從奴隸制社會形成的野蠻習慣。在古代戰爭中,打掃戰場時,獲勝的壹方通常將敵人的屍體堆成金字塔形的小山,以顯示其巨大的軍事成就。

第二種是“萬人坑”,這是壹種相對簡單省時的處理方法,在大規模戰場上被廣泛使用。勝者當場挖了壹個大坑,把雙方的屍體都埋了。這種方式的好處是節省時間,屬於稍微人性化的方式。

第三種是火,常用於急行軍或速戰速決的情況。戰勝者將雙方屍體堆在壹起焚燒,相對簡單快捷,也能避免屍體惡臭帶來的瘟疫傳播等不良影響。

此外,戰爭中屍體的處理方式還有很多,比如斬首示眾、割下耳朵當戰利品等。,都是比較殘忍暴力的,這裏就不贅述了。

謝謝妳的提問。

戰爭是殘酷無情的。縱觀人類戰爭,沒有不死之身,尤其是雙方的戰爭處於膠著狀態,戰場上的火藥味很濃。雙方劍拔弩張,壹副互相吞並的霸氣姿態。

在古戰場的冷兵器時代,士兵騎馬使用弓箭和長矛,壹般都是互相消滅。當然,勝利的壹方打掃戰場,大部分都是將雙方戰死的士兵就地掩埋,有時時間很短,不分敵我。除了大將領之外,都將單獨下葬。

在現代戰爭中,火器的使用具有極大的殺傷力,無情的炮火,阻擊戰,殲滅戰,攻擊戰,死傷無數。壹般勝訴方也會處理屍體。壹些人道主義者通常會臨時協商,通知戰敗的壹方,前往前線收集戰友的屍體,並同意他們將屍體運回。抗日戰爭期間,八路軍通知侵華日軍領回士兵屍體。

解放戰爭時期,蔣介石的匪軍發動內戰,死的都是自己的同胞。通常,雙方士兵的屍體通過協商解決。然而,戰爭即將爆發,在相持階段,勝利者通常會處理死去士兵的屍體。華東野戰軍“南馬之戰”期間,中國* * *投入大量兵力,7天7夜圍殲,打了壹場消耗戰,雙方死傷近兩萬人。粟裕的華東野戰軍成功退出戰鬥,當地群眾就地掩埋戰士屍體。後來,依托這些戰士的墳墓,建立了“烈士陵園”,紀念犧牲的烈士。

總之,戰爭是殘酷的。人類要和平,不要戰爭,壹切反人類的戰爭行為都要堅決打擊和聲討,讓世界遠離戰爭,像壹家人壹樣,和諧發展,享受地球這個美好的家園。

如果後面有戰爭或者其他任務,只能就地掩埋,甚至根本不掩埋。有時間的話可以集中掩埋。如果是在國外,可以運回國內安葬,如果不是,只能就地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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