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張小泉的品牌之爭

張小泉的品牌之爭

最早出現在杭州的張小泉剪刀位於吳山腳下的大井巷。當時,它被稱為“張大龍”剪刀車間。因為制作精良,所以選擇了浙江龍泉雲鶴鋼鐵,生意特別紅火。然而卻導致了同行的冒名頂替。為了區別同名的假剪刀,張小泉在清康熙時期改名為“張小泉剪刀店”,以保護自己的利益。

據說乾隆皇帝南巡時偶然發現了張小泉剪刀,被選為“貢品”。剪刀名聲大噪,打著“張小泉”牌子的剪刀最多時達到86把,出現了“青山映藍湖,小泉滿大街”的盛況。名氣大了,造假的麻煩也多了。因此,小泉的兒子在張小泉壹詞下加上了“最近記錄”壹詞,以便顧客識別。

光緒十六年,張小泉傳到張永年,他的母親孫氏在吳山腳下攔住轎子,指責商人偽造。於是,知縣舒雲臺下了壹道永遠禁止冒用的告示,並在店門口刻了壹塊石碑。

但總之,不管用什麽方法,仍然很難阻止李鬼。近代,張小泉再次爆發了剪刀之爭。1958年,地方國營杭州張小泉剪刀廠正式成立,1964年註冊“張小泉”商標,1981年取得“張小泉”註冊商標,1991年核準註冊“張小泉”字商標。“張小泉”商標受法律正式保護。

1999年3月,杭州張小泉集團有限公司首次起訴張小泉剪刀總公司,認為對方在產品和包裝上顯著使用“上海張小泉”字樣,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經過兩次審理,2004年7月19日,上海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上海剪刀總公司的突出使用有其自身原因,不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但判決要求上海剪刀總公司今後在商品和服務中規範使用其核準登記的企業名稱。“張小泉”商標糾紛案暫時告壹段落。

2004年6月26日,杭州的張小泉從樂購超市購買了壹把不銹鋼刀產品,該產品生產於當年9月28日。

杭州張小泉集團有限公司認為,上海刀剪總公司在該產品包裝上顯著使用“上海張小泉”字樣的行為發生在上海高院判決生效後,對其“張小泉”文字及圖形商標構成侵權和不正當競爭,故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上海刀剪總公司停止在其刀剪產品、包裝及標誌上顯著使用“上海張小泉”字樣,並賠償經濟損失65438+。

65438+2005年2月22日,杭州中院壹審判決上海刀剪雜貨鋪構成侵權,判令其在公開報紙上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8萬元。上海刀剪總公司不服,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認為其在產品和包裝上突出使用“上海張小泉”字樣有特定的歷史原因,不構成對杭州張小泉集團有限公司商標的侵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後應有規範使用企業名稱的“合理期限”。2006年7月10日,浙江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歷時七年的“張小泉”品牌之爭終於落下帷幕。目前,張小泉的商標使用權屬於杭州張小泉,上海張小泉的註冊商標為“彈簧”牌剪刀。實際上,這兩個張小泉沒有真假之分。都是中華老字號企業,品牌和質量都值得信賴。隨著中華老字號逐漸被人們所重視,品牌價值逐漸提高,老字號的保護將成為今後很長壹段時間內必須面對的問題。

  • 上一篇:怎麽知道自己引用了哪些文獻
  • 下一篇:浙江大學為什麽能在全國高校中穩居TOP3?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