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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雨綺與她的“野獸王子”相識10天相戀70天閃婚,妳怎麽看?

卓偉還行不行啊,最近娛樂圈所有的大事都是當事人自己爆出來的啊!關愛老年人卓偉之後,再看看閃婚這件事本身。

剛開始在微博看到這個信息的時候,我首先想到的是,這大概是炒作?是不是她有什麽新電影要上線了或者開拍了?我特意搜了下,只搜到16年8月開機的陳凱歌導演的《妖貓傳》,其中有張雨綺的參與。但是這個時間點炒作不太合適啊,太早了。

這是張雨綺在微博上的真情流露。“兩個單身的人相識十天相戀,相識七十天結婚,這是壹段恰到好處的相遇,相信愛的人會壹直得到命運的眷顧”。

她確實是閃婚了。閃婚就像壹首歌裏唱的那樣“跟著感覺走緊抓住夢的手,腳步越來越輕越來越快活,盡情揮灑自己的笑容,愛情會在任何地方留我”。這句歌詞送給天下所有的閃婚戀人們。祝他們百年好合,早生貴子。

幾乎所有閃婚的人都會認為自己在對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可是,被爆出閃婚閃離的也有很多。閃電離婚,壹般指青年男女結婚短則壹個月左右,長則壹年左右,因為鍋碗瓢盆、油鹽醬醋、家長裏短等小事打得不可開交,直至離婚。比如相識百天,為了彩禮上了法庭;再比如相識兩月閃婚,婚後缺點暴露想離婚。閃婚後的痛苦也不是普通人的專利,比如閃婚的奧多姆也離了。

閃婚到底是不是壹個好的選擇呢?這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有人說,所有的愛情最後都會敗給生活,我覺得這也算是對愛情的最經典的註腳吧。那在什麽情況下才會選擇閃婚呢?

我沒有接觸過閃婚的人,只能臆測壹下:

1、情之所至,大腦不受控制。滿眼都是小星星,看到對方就像看到踩著七彩祥雲來娶她的至尊寶。

2、迫不得已,這個原因就有很多了。有可能是因為雙方年齡大了不能再拖了,家裏逼的急。還有可能是因為未婚先孕,不得不結婚。

3、為利而合,因為這個原因結婚的很多是用來做仙人跳或者鉆某些政策的空子的。當然也有是雙方強強聯合的政治婚姻或者經濟利益相關的婚姻。

妳認為她結婚是哪壹種原因呢?不管是哪壹種原因,張雨綺結婚已成事實,吃瓜群眾們唯二能做的就是祝福和等閃婚後的結局。或許會有更大的料報出來也說不定,就看卓偉的了。

最後看下新郎的資料吧。袁巴元先生,復旦大學博士、CFA,8年證券、基金從業經驗。2002年7月起先後在申銀萬國證券投資總部擔任投資經理、投資策劃部負責人,信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等職,目前擔任交銀施羅德權益投資部總經理助理。從未被監管機構予以行政處罰或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只能說,只要自身夠優秀,不愁找不到好歸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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