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同壹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不同的項目信息;
(二)設定的資質、技術和商務條件不適合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或者與履行合同無關的;
(三)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或者中標條件的;
(四)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用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
(五)界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國或者供應商;
(六)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制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制或者組織形式的;
(七)以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b .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壹)向同壹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不同項目信息的;
(二)設定的資質、技術和商務條件不適合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或者與履行合同無關的;
(三)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或者中標條件的;
(四)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用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
(五)界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國或者供應商;
(六)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制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制或者組織形式的;
(七)以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C.招標人有哪些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行為,如何處理?
1.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視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壹)向同壹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不同項目信息的;
(二)設定的資質、技術和商務條件不適合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或者與履行合同無關的;
(三)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或者中標條件的;
(四)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用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
(五)界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國或者供應商;
(六)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制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制或者組織形式的;
(七)以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②相關處罰措施: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歧視潛在投標人,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參考資料:
中國招標投標服務平臺《專業詞典》和《政策法規
D.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和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的行為有哪些?
《招標投標》2015第五期《如何提高招標文件質量,提高招標工作效率和水平》雜誌中有簡要介紹。可以參考壹下。期刊網址://zbytb . cn 2015.10.30
E.下列行為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行為()。
回答a,b,d,e
根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招標人有下列行為,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1)就同壹招標項目向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不同的項目信息;(二)設定的資質、技術和商務條件不適合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或者與履行合同無關的;(三)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或者中標條件的;(四)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五)界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國或者供應商;(六)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制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權或者組織形式的;(七)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因此,選項A、B、D、E是正確的。
f招標人是否在招標文件中設置不合理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違反公平原則?
不合理條件有明有暗,要看對招投標法和實施細則的理解,以及做招投標工作的經驗,來判斷法律法規還有漏洞,沒發現怎麽知道?投標幾年的人還在堅持學習相關法律。招標投標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壹)就同壹招標項目向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不同項目信息的;(二)設定的資質、技術和商務條件不適合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或者與履行合同無關的;(三)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或者中標條件的;(四)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用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五)界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國或者供應商;(六)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制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制或者組織形式的;(七)以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G.投標過程中的資格要求是否合法,是否排斥潛在投標人。
國家應該對資格有詳細的規定。什麽樣的項目要用什麽樣的資質?什麽樣的項目不需要特別的資質。這樣才公平合理。妳覺得壹個壹級二級資質的公司會去投標200萬以下的項目嗎?就算是三線公司基本也不會做。要求小公司取得合法營業執照有什麽意義?除了國家收稅方便,還能給小公司帶來什麽好處?我剛剛成立了壹個小公司,我只是來這裏投標的項目。這個公司好像不需要設立,因為自己經營不需要工商執照。中國的招投標法無非是富人之間的博弈,可以通過正當的方式獲得國家財產。大公司不在乎小利益,小公司看了之後就不行了。壹個真實的例子是:在壹個小公司,壹臺設備可以賣到26000元,但是經過招投標過程,大公司賣到42000元。這筆錢怎麽算?國家的法律法規是誰制定的?因為大公司人多,費用高,沒有這個利潤他做不下去。最後倒黴的還是國家。正是因為法律法規沒有詳細規定招標項目需要什麽資質。資質的出現,扼殺了壹批小公司,浪費了國家太多的錢。說白了,有朋友說合法合規的利益輸送,紀委和法院都找不出毛病。
H.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壹)向供應商提供同壹采購項目的不同項目信息;
(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和商務條件不適合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或者與合同的履行無關的;
(3)采購需求中的技術和服務要求指向特定的供應商和產品;
(四)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成就、獎項作為加分或者中標、成交的條件;
(五)對供應商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評價標準;
(六)限制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或者供應商;
(七)非法限制供應商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或者地點;
(八)以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
壹、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應當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為同壹招標項目向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提供不同的項目信息。
設定的資質、技術和商務條件不適合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的。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或者中標的條件。
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應當采用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審標準。
定義或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國或供應商。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制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權或者組織形式。
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J.利用ISO9000認證排斥潛在投標人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的哪壹條規定?
要求提供ISO9000認證,否則將排除潛在投標人,而這個認證不是國家強制要求的。《招標投標法》第十八條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需要,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的資格文件和業績,並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國家對投標人資格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歧視潛在投標人。
不過,如果在評分加分項中包含是否提供認證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