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為智力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傳播提供了法律機制,將智力成果轉化為生產力,應用於生產建設,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為國際經濟、技術、貿易和文化藝術交流提供法律規範,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經濟發展。
⑷知識產權法律制度作為現代民商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完善我國法制、建設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
擴展數據:
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通常是國家授予創作者在壹定時期內對其智力成果的專有權或獨占權。
從本質上講,知識產權是壹種無形財產權,其客體是智力成果或知識產品,是壹種無形財產或沒有形式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智力勞動創造的勞動成果。
它和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壹樣,受國家法律保護,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壹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遠遠高於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I .版權和工業產權
知識產權是對智力勞動所產生的成果的所有權,是根據各國法律在壹定時期內授予符合條件的作者、發明人或成果所有者的專有權利。
它有兩種類型:壹種是著作權(又稱版權、文學產權),壹種是工業產權(又稱工業產權)。
(1)版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財產權和精神權利。主要包括著作權和與著作權相關的鄰接權;通常我們所說的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和作品的登記。
(2)工業產權
工業產權是指在工業、商業、農業、林業等行業中具有實際經濟意義的壹種無形財產權,因此“工業產權”這個名稱更為恰當。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