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知識產權使用費標準

知識產權使用費標準

使用費標準:

(壹)使用費發明專利900 ,印刷費50,實用新型專利500,外觀設計專利500。

(二)發明專利使用維持費每年300。

(三)發明專利使用審查費2500。

(四)復審費發明專利1000,實用新型專利300,外觀設計專利300。

(五)著錄事項變更手續費發明人、申請人、專利權人的變更 200,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委托關系的變更50。

(六)優先權要求費每項80。

(七)恢復權利請求費1000。

(八)撤銷請求費。

專利獲得授權以後,必須投入使用,才能實現專利的價值。專利權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許可他人使用。那許可應該立書面合同,約定專利許可的方式、時間、地域範圍、專利許可費用等。至於專利許可的費用,雙方可以自行約定專利許可費用的支付方式,也可以根據情況分批支付、壹次性支付、或者從專利產品中提取壹定的比例。經濟條件允許,並且為了獲得更低的專利使用費的,可以通過壹次性支付的方式,而有的行業如集成電路的專利許可使用費,通常是從專利產品中提取壹定的比例收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十三條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

第十四條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有人對權利的行使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有人可以單獨實施或者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的,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有人之間分配。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行使***有的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應當取得全體***有人的同意。

  • 上一篇:咱們國家的造紙行業怎麽樣?利潤怎麽樣?(國內造紙行業前景怎麽樣)
  • 下一篇:中興專利的含金量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