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使用費屬於特許權使用費中的壹種,又因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都屬於個人所得稅的綜合所得,需要分兩個環節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預扣預繳:扣繳義務人在當年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二)匯算清繳:符合條件的,在次年3月1日~6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