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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主義在中國古代經濟思想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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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思想家的公平與效率觀

孟祥忠新寶海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上海200433)

平等和效率是和諧社會的特征。公平與效率問題不僅為當代學者所關註,中國古代思想家在具體領域也有所論述。本文對中國古代思想家關於公平與效率的思想進行了初步的分析和梳理,旨在豐富對公平與效率的研究,為當今和諧社會的構建做出貢獻。

關鍵詞:孔子災荒救濟產權平等效率

首先,前言

平等和效率是和諧社會的特征。可以說,壹個平等高效的社會必然是壹個和諧的社會。目前理論界的討論給人壹種錯覺,好像平等與效率問題是當代學者關註的問題,對這個問題的研究起源於西方學者。實際上,中國古代的思想家也在具體領域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簡單的探討。這個問題不是近代以來的新社會問題,而是人類社會長期面臨的重大發展問題。

但這裏需要說明幾點。

第壹,我們不是在重復壹個過去學術研究都是從某個公式開始的常見錯誤:那就是現代和西方學者討論的所有問題,我們的先賢早已不知道,我們不得不在我們泛黃的舊論文中找出依據和出處,生怕失去學術專利權。事實上,這種研究方法在很長壹段時間內極大地限制了我們的學術視野,阻礙了科學的進步。傲慢越不復雜越好。

第二,作為學術研究,我們必須認真、實事求是地對待中國古代思想家的成就。這不僅是壹個純粹的學術研究問題,也是解決當今社會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的要求。為了融合古今中外的智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第三,本文的中心是對中國古典思想家的主要觀點進行梳理和評述,目的是在學術層面加深對這些問題的認識。當然,由於作者的學術水平和文獻範圍,這種分析並不全面。但只要能引起大家對這個問題的重視,就是我們的目標,沒有其他奢求。

第二,古代思想家對平等、效率及其關系的認識

中國古代是壹個等級社會,平等觀念相對缺乏。壹段話“君君,部長,父親,兒子。”論述影響了中國兩千多年的發展,缺乏現代社會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荀子曾說:“有等第,有年齡之別,貧富皆稱”。這不僅不認同人人平等的理念,而且給財富分配打上了等級烙印。同時,人們的消費也是分等級的,警示人們要按等級消費。“使富人足以顯其貴而不驕,窮人足以養生而不憂,以平衡子孫”,否則“欲求而不量界,不得不爭而爭亂”。“沒有過度的貧窮會導致損失”。這樣,古代思想家不僅不講人人平等,還把人事之間的等級制度與社會政治聯系起來。

中國古代思想家在強調等級觀念的同時,非常註重社會公平。但他們的公平概念可以概括為社會財富平均分配的概念,平等完全理解為平均。同時,社會財富的平均分配被視為維持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的條件。起源於古代的平均觀念逐漸演變為絕對平均主義,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歷次農民起義的旗幟。歷史上,王獻之,唐朝末年農民起義軍的領袖,自稱是壹個普通的將軍。北宋末年,的姚起義軍直接打出了“均貧富”的口號。到了太平天國時期,“均富”的思想發展到了極致,完全成了天朝的幻想。太平天國的《天朝天目》進壹步提出了“有田壹起耕,有糧壹起吃,有衣壹起穿,有錢壹起賺,處處不平,無人不飽”的絕對平均思想。這種思想對中國社會的發展產生了相當大的負面影響,使人們始終關註結果,而從未看到以個人行為為出發點的平等權利的現代平等觀。

另壹方面,通過閱讀經典,我們發現中國古代思想家不僅關註社會的平等,而且對平等與效率的關系進行了經典分析。這些思想對中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了長遠的影響。當然,古代思想家對平等與效率關系的理解,現在看來是比較簡單樸素的。

孔子曾說:治理國家的統治者擔心的不是貧窮而是不平等,不是稀缺,而是不穩定。如果財富平均分配,就不會有貧窮;境內有和平,就不會缺人;當領土實現和平時,就沒有回歸的危險。“邱還聽說有國有人不患貧富不均。沒有貧窮,沒有貧窮,也沒有和平。”①

同時,我們也註意到孔子特別強調公平對社會穩定的作用,提出社會公平會使人民幸福的觀點。“恕為眾人之德,信為百姓之責,敏為功德,公說。”當然,孔子所說的公平只能理解為公平。公平的內涵是什麽,不能用現代意義上的平等概念來定義。但在當時,提出公平是社會穩定和人民幸福的基礎,是很有價值的。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人們提出平均分配思想的同時,也出現了分配與生產掛鉤、平均與效率掛鉤的思想。比如《管子》的作者提出了“平均分配兵力”④和“用其分配貨物”⑤的思想。給農民生產要素,讓他們得到更多的平均土地,實行地租制度,從而調動農民的積極性,提高生產效率。荀子提出“禮義之分”,讓欲與物“相持不下”,“分”就是把壹定的生產資料——土地分給農民。“分”的結果是“多力量”,農民的積極性被調動起來。“多強則強,強則優於物。”⑥可以生產更多的產品,使消費品的供給和人們的欲望需要“相持不下”。董仲舒提出“收財之家”的分配思想,“不與民爭利,則權可均分,民可足”,已經包含了只要加壹點公平分配,效率就會提高的萌芽。司馬遷“貧富之道,不可奪”的思想,從另壹方面強調“各盡所能,盡己所能,各得其所”,9也包含著平等與效率的萌芽。

古代壹些思想家還提出了具有強烈平均主義色彩的限制和均分農田的思想,讓農民保留壹部分土地,提高生產積極性,從而緩解社會貧富差距的壓力。也有人提出通過對書籍輕征稅來調節財富分配。"理財往往把養人放在第壹位."唐代白居易曾說:“山若散於下,人便易而富;如果把利益局限在上層,人們就會努力工作,就會貧窮。”白居易的思想是收稅時要註意上下級關系。利益在下面,人民富裕了,生活舒服了,積極性就高了,生產效率就高了。這種思想和今天的藏富於民、富民富國的思想非常接近。

可見,中國的古典思想家早就開始將平等與生產效率掛鉤,試圖“利益平均分配”,盡可能“利益向下分散”,即平均分配財富,以緩解收入懸殊,提高效率。這些思想雖然不是中國社會長期發展的文化主流,但影響力不大,聲音微弱。但當我們探究公平與效率的發展歷史時,它卻是壹個不可忽視的寶藏。

第三,護富救荒思想中體現的平等與效率理念

效率與公平思想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有多種表現形式。結合時代和社會的主要問題,效率和公平的思想交替變化,各有特色。護財救荒思想正是這壹特點的體現,值得人們深思。

在中國歷史的主流文化中,財富與邪惡往往是相伴而生的,壹直缺乏保護財富的產權制度文化,使得中國社會的發展處於原地踏步,現代社會的發展遠遠落後於西方社會。中國古代思想中偶爾閃現的保富思想,反映了對效率和發展生產力的要求。然而,當效率提高導致的兩極分化的社會緊張達到壹定限度時,我們需要關註以救荒思想為代表的社會平等,以平抑和緩和來對抗矛盾。

中國古代社會是傳統的農業社會,土地是最重要的生產資料。社會對平等的追求直接反映在土地占有和分配制度中。孟子主張“控人之財”,提出了恒財論和外達論。秦漢以前,井田制壹般是最理想的制度。從西漢開始就產生了抑制兼並的思想,晁錯最早提出了商人兼並的問題。“法律失效,民不聊生,貧富不均。”人們認為貧富不均源於商人的合並。董仲舒、王莽、魯直、李覯、歐陽修和蘇洵都指出了地主合並。王安石不僅要遏制地主合並,還要遏制商人合並。

雖然古代思想家對中國歷史上是否真的存在井田制爭論不休,但在今天看來,秦代商鞅變法之前,土地制度的低效是必然的。我們假設這種低效率是由井場系統對過度平等的追求造成的。商鞅廢除了秦國的井田制,以滿足人們對私有土地的需求。但土地私有制必然導致土地兼並和兩極分化,影響社會穩定,進而使地主階級思想家提出了限制耕地、恢復井田制的主張。這兩種思想隨著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交替起伏,但中國傳統經濟思想強調公平的壹面,即平均分配土地。壹方面,在社會生產結構單壹,農民缺乏農業以外的就業機會的社會環境下,生產資料的平均分配是統治者維護社會穩定的不得已而為之。另壹方面,農業作為絕對主導的工業部門,是政府收入的主要來源。為了維持政府運轉和便於收稅,政府也傾向於采取平均分配土地的政策,在盡力提高農業總產量的基礎上增加政府收入。平均分配土地,壹舉兩得,是現政府的目標。奪取政權後,所有的新王朝都采取了均分土地的改革。中國古代的改朝換代實際上是對社會財富的重新洗牌,實現了壹場劫富濟貧的社會動亂,缺乏私有制所生的財富積累效應,導致了中國社會長期的低水平均衡陷阱。封建王朝也是隨著土地分配的平均程度而處於壹個盛衰周期。這也決定了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傾向於平均分配的制度是思想和政策的主流。只有少數思想家隱約註意到了采用私有制對提高效率、促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穩定的作用,進而提出了保護富人的思想。韓非是第壹個提出保富思想的思想家。他堅決反對“從富人那裏收來給窮人”,因為貧富差距的原因是“奢侈懶惰的人是窮人,節儉的人是富人”,這是人們自己選擇的結果,造成分配結果不均,無法人為幹預,損害了效率帶來的社會進步。

唐朝的柳宗元提出“富夫窮母不可滅。但是,不能使其有幸在下任職。”公開接受剝削的社會現實實際上衡量的是效率和平等的社會效用,采取的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整體價值觀。宋代的李覯希望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同時把農民耕種地主的土地作為解決土地問題的有效措施之壹。他主張地主應該通過經濟奴役的方式收回土地,而且越多越好。他說富人勤勞節儉守法:“田可耕,桑可蠶,貨可用。讀之者富,有知,有勤,晝夜兼程,攻堅吃淡,聽令而行。”他還說,富人“可能智力出眾,其財政用途足以使人”能幫助國家解決困難,反對“窮兇極惡,狂妄自大”的政策。這說明他的思想還沒有超越地主階級思想家所能達到的水平。當然,他如此關註農民的土地問題是有遠見的,他的理論在壹定程度上暴露了封建社會地主和農民之間的深刻矛盾。

北宋司馬光在反對青苗法時提出了保富論。貧富之所以生:“夫與民之所以貧富,皆因其才而異於其昧。”他還把富人用高利貸剝削窮人的關系美化為“互相出資保命”。

葉適:“富民為帝養民,亦為用之。他們雖然自力更生,但也很勤勞。”這反映了王安石變法後地主階級進步思想家對待抑兼並政策的壹種新動向。

王夫之護富思想的理論特色是將富人的社會地位定位在社會發展決定者的高度。“國無富民,民不足以殖”,“故富民為國之本分”,政府應“懲貪濟民”,以利社會整體發展。

總的來說,古人的護富思想主要是從貧富的成因、富人在社會穩定中的作用以及扶危濟困的社會功能來論證的。事實上,從節儉與奢侈消費關系的角度論證,富人的奢侈消費有助於增加窮人的就業,這也可以視為社會應該保護富人的壹個理由。

古代的荒政思想是指當社會發生饑荒時,各級政府要實施救助災民的政策,簡稱荒政。荒政思想符合中國傳統思想,要求統治者仁慈,追求社會平等以維護社會穩定。荒政思想形成了思想家們對平等的不懈追求,成為中國古代傳統中追求平等的主流思想的壹部分。

荒政思想最早是在李周提出的,它規定了黃征的具體措施,開創了荒政思想的先河。

“煙鬥?輕重丁提出了“以貧除疾”。這裏的“賑”壹般是指國家和富人向窮人提供的無償救濟,有時也包括有償救濟貸款,擴大了荒政救濟的手段,註重荒政救濟的主體從國家擴大到個人,從單純的政府行為發展為官民共同行為,有利於提高荒政救濟的效率。在這裏,我們還是要區分政府和私人的區別。政府的荒政救濟是基於政府提供公共產品職能的要求,更強調統治者的道德責任。救濟是免費的。私助能獲得壹定的經濟利益,並沒有讓長私助產生道德負罪感,這是追求平等手段的新變化。然而,這種有效的手段並沒有被主流的救荒思想納入主流。

唐代柳巖對荒政的效率進行了深入的探討。柳巖反對單純依靠救濟來拯救饑荒。他認為救濟有兩個缺點:第壹,如果救濟的人數少,只能拯救有限的人數;如果數量多了,就會造成國家使用的短缺,結果就是增加了人民的負擔。第二,布施會造成人的僥幸心理和官員的營私舞弊。結果強者得到更多,弱者得到更少。第壹,他及早了解災情,根據國家財政能力決定減稅和貸款目標。“民不聊生,事已至此。”二是用常數法。發生饑荒時,缺少的是食物。國家可以在災區出售食品並購買其他食品雜貨,運輸到其他地方出售或留給政府自己使用。柳巖荒政的第二項措施,不僅強調通過市場手段提高荒政效率,還強調保持國家荒政能力的可持續性。對社會平等的追求包括發展生產和提高救荒效率。通過市場手段提高荒政救濟效率的思想,在歷代統治者群體中並不多見。

朱也註意到政府在荒政中的無能,重視民間仕女在荒政中的作用。崇安縣(今福建省武夷山市)開姚村時,與地方官紳創辦社倉。原來義倉也叫社倉,但朱創辦的社倉與義倉不同。它是由人民經營的,位於農村。他認為設立社倉是救荒防亂的有效措施,把追求平等定位為社會穩定的關鍵因素,更加註重發揮民間力量救荒。但有壹種傾向,就是把救荒的義務更多地轉移到民眾身上,把富裕的民眾視為壹種道德責任,這不利於救荒能力的可持續性。與“輕重丁”相比,是退步了。。

明代劉對荒政的創新表現在將荒政分為“備荒”和“救荒”兩個概念。將饑荒準備置於饑荒救濟之上。所謂荒政,就是國家增加糧食儲備,包括長平、義倉等制度。饑荒救濟是指救濟災民的臨時措施。他認為,備荒是全國的事,救荒是地方的政策。這壹理論的精髓是:國家應將荒政作為壹項常規制度,做好荒政準備,以免需要荒政時無糧可發,只有壹些更關心百姓疾苦的官員才能臨時籌劃荒政。這是災荒救濟制度的壹個創新,可以有效提高災荒救濟的效率。

總的來說,中國古代的荒政思想實際上是壹種確保社會穩定的公平措施。效率必須建立在壹定的公平基礎上,否則社會動蕩就會失去效率。

最後問壹個問題;為什麽土地私有制帶來的效率無法打破中國的低水平均衡循環?我們認為有以下原因。:

壹是生產力低下,技術進步緩慢,社會分工缺乏市場支持,非農就業機會少,導致農業勞動力過剩,農業剩余少,分配不公略有增加,導致壹部分人面臨生存危機,失去土地的農民成為難民,然後難民成為暴民。社會財富的低水平積累限制了貧富分化的社會承受能力,土地私有制的效率無法充分釋放。這實際上說明了社會對效率的追求壹定是在社會對不平等分配的容忍範圍之內。

第二,為了滿足稅收和糧食安全的需要,統治者限制農民的遷移和流動,進壹步惡化了農村的人地比。中農以上的政策實際上是政府制定的產業歧視政策,也成為國家戰略的壹部分,但是沒有市場檢驗和支持的政府戰略是不會成功的。中國古代的低級均衡陷阱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政府人為限制了農民的職業選擇和區域流動,取消了農民在發展中的主體地位。缺乏發揮農民積極性和主動性的社會制度環境,應該是中國近代落後的主要根源。

在談到農民起義的地理分布時,許倬雲發現土地分配不公與農民起義之間沒有必然聯系。土地兼並不僅重視土地的高收益,而且農民起義是由農民生存危機引起的,農民生存環境的好壞是由離市場中心的遠近決定的。城鎮周邊土地收益高,土地集中嚴重,但農民可以充分利用市場來彌補農業收益的不足。遠離城鎮,土地產量低,土地分散,但遠離市場,缺乏農業以外的收入來源。壹旦發生天災人禍,農作物歉收或絕收,生存危機就會爆發,農民起義就會興起。許倬雲認為,我們應該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在農業之外,為農民的生產和生活創造更多的保障機制。他同時指出,加快當前農業市場化改革,給農民更多自主參與市場的機會,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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