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臨床有實際指導意義的述評、專家論壇、論著、短篇論著、經驗與教訓、臨床病理(例)討論、繼續教育講座和病例報告,以及反映國內外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重要進展的文獻綜述等。
2.探討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領域某壹方面的理論研究、臨床基礎研究和實驗研究工作成果的論文。
3.新技術、新療法、新器械的創制,書評、學術討論、學術動態等。
二、網上投稿及投稿要求
1.本刊已於2006年11月1日開始使用網絡遠程投稿審稿系統,2009年5月又進行了系統升級。使用遠程投稿審稿系統的方法如下:①登錄網站;②註冊作者信息時請將姓名、單位、郵政編碼、Email地址和電話等盡量填寫完整,在稿件正文中不允許出現作者姓名及單位信息。註冊完畢後使用“用戶登錄”進行網上投稿,上傳文件采用Word格式(圖表均插入該文件中)。投稿成功後,作者會收到包含稿號的電子郵件(由遠程網絡系統自動發出,系統不接收回信,請勿直接回復,如有疑問請聯系編輯部。網上投稿的同時,請作者將壹份紙樣稿件(需註明稿號)、論文投寄介紹信(從本刊網頁上下載)、會員證復印件及郵局出具的審稿費繳納憑證壹並郵寄至編輯部。若1個月內沒有收到作者提供的以上文件,將按自動退稿處理。查詢稿件處理情況,退修稿件等均在網上進行。本刊不退還紙樣稿件。
2.文稿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實用性。文稿應資料真實、數據準確、論點鮮明、結構嚴謹、文字精煉,書寫工整規範,必要時應做統計學處理。論著、講座、綜述壹般不超過8000字(包括摘要、圖表及參考文獻);會議紀要、臨床病理(例)討論類文稿字數可視具體情況而定;短篇論著不超過3000字,病例報告等不超過2000字。
3.單位推薦信:來稿需經作者單位審核,並附單位推薦信。推薦信應註明對稿件的審評意見以及無壹稿兩投、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項,並加蓋公章。如涉及保密問題,需附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發表的證明。
三、稿件處理
1.本刊采用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度,即編輯初審、專家外審和編委會終審。在後兩個環節中采用雙盲法審稿。審稿過程中保護作者稿件的私密權。對不擬刊用的稿件將在網上告知退稿意見,對稿件處理有不同意見者,作者有權申請復議,並提出申訴的文字說明。
2.稿件退修:經審核初步擬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見整理後,直接從網上提交。同時從網上下載中華醫學會論文專有使用權授權書,填妥後寄回編輯部。
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並結合本刊實際情況,凡接到本刊收稿回執後3個月內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者,系仍在審閱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請先與本刊聯系,切勿壹稿兩投。壹旦發現壹稿兩投,將立即退稿;而壹旦發現壹稿兩用,本刊將進行如下處理:①刊登撤銷該論文及該文系重復發表的聲明,並在中華醫學會系列雜誌上通報;②向作者所在單位和該領域內的其他科技期刊進行通報;③ 2年內拒絕發表以該文第壹作者為作者的任何來稿。已在非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或在學術會議交流過,或已用其他文種發表過(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的文稿,不屬於壹稿兩投,但作者在投稿時必須註明。
4.作者對來稿的真實性及科學性負責。依照《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修改稿逾期1個月不修回者,視作自動撤稿。
四、對稿件的要求
1.醫學倫理問題及知情同意 論文的主體是以人為研究對象時,作者應說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負責人體試驗的委員會(單位性、地區性或國家性)所制訂的倫理學標準,並提供該委員會的批準文件及受試對象或其親屬的知情同意書。
2.基金項目 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在文章首頁標註基金項目名稱,並在圓括號內註明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並須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
3.文題 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文題壹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壹般不用標點符號,盡量不使用縮略語。英文文題不宜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壹致。
4.作者署名 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前由全體作者***同討論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改動,確需改動時必須出示單位證明及所有作者的親筆簽名。作者單位名稱(具體到科室)及郵政編碼,並註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作者應是:①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與解釋者;②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者;③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在學術界進行答辯,並最終同意該文發表者。以上3條須同時具備。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壹般管理也不宜列為作者。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必須至少有1位作者負責。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附外籍作者親筆簽名同意在該刊發表的函件。集體署名的文章於題名下列署名單位,於文末列整理者姓名,並須明確該文的主要責任者。通信作者壹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確定。如需註明協作組成員,則於文末參考文獻前列出協作組成員的單位及姓名。
5.摘要 論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包括主要的數據)和結論,應寫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結果(Results)”和“結論(Conclusion)”小標題的結構式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不列圖表,不引用文獻,不加評論和解釋。短篇論著僅附中文摘要,項目與論著相同。英文摘要應包括題名、全部作者姓名、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名、郵政編碼及國名。如作者工作單位不同,只列出第壹作者的工作單位,並在第壹作者姓名右上角及單位名稱首字母左上角加“*”。如通信作者和第壹作者不屬同壹單位,在單位名稱後另起壹行,以“Corresponding author:”字樣開頭,註明通信作者的姓名、單位、郵政編碼、電話或Email。中文摘要壹般不超過400個漢字。英文摘要壹般與中文摘要內容相對應,但為了對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詳(400個實詞左右)。
6.關鍵詞 論著需標引2-5個關鍵詞。關鍵詞盡量從美國NLM的MeSH數據庫中選取,其中文譯名可參照中國醫學科學院信息研究所編譯的《醫學主題詞註釋字順表》。
7.統計學方法 統計學符號:按GB 3358-19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統計學符號壹律采用斜體。常用:①樣本的算術平均數用英文小寫(中位數仍用M);②標準差用英文小寫s;③標準誤用英文小寫s;④ t檢驗用英文小寫t ;⑤ F檢驗用英文大寫F;⑥卡方檢驗用希文小寫χ2;⑦相關系數用英文小寫r;⑧自由度用希文小寫v;⑨概率用英文大寫P(P值前應給出具體檢驗值,如t值、χ2值、q值等)。本刊對來稿中統計學的處理有以下要求:①研究設計:應告知研究設計的名稱和主要方法。如調查設計(分為前瞻性、回顧性還是橫斷面調查研究),實驗設計(應告知具體的設計類型,如自身配對設計、成組設計、交叉設計、析因設計、正交設計等),臨床試驗設計(應告知屬於第幾期臨床試驗,采用了何種盲法措施等);主要做法應圍繞四個基本原則(重復、隨機、對照、均衡)概要說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試驗因素的幹擾和影響。②資料的表達與描述:用均值±標準差表達近似服從正態分布的定量資料,用M(QR)表達呈偏態分布的定量資料;用統計表時,要合理安排縱橫標目,並將數據的含義表達清楚;用統計圖時,所用統計圖的類型應與資料性質相匹配,並使數軸上刻度值的標法符合數學原則;用相對數時,分母不宜小於20,要註意區分百分率與百分比。③統計學分析方法的選擇:對於定量資料,應根據所采用的設計類型、資料所具備的條件和分析目的,選用合適的統計學分析方法,不應盲目套用t檢驗和單因素方差分析;對於定性資料,應根據所采用的設計類型、定性變量的性質和頻數所具備的條件及分析目的,選用合適的統計學分析方法,不應盲目套用卡方檢驗。對於回歸分析,應結合專業知識和散布圖,選用合適的回歸類型,不應盲目套用直線回歸分析;對具有重復實驗數據檢驗回歸分析資料,不應簡單化處理;對於多因素、多指標資料,要在壹元分析的基礎上,盡可能運用多元統計分析方法,以便對因素之間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標之間的內在聯系做出全面、合理的解釋和評價。④統計結果的解釋和表達:當P<0.05(或P<0.01)時,應說對比組之間的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應寫明所用統計分析方法的具體名稱(如:成組設計資料的t檢驗、兩因素析因設計資料的方差分析、多個均數之間兩兩比較的q檢驗等),統計量的具體值(如:t=3.45,χ2=4.68,F=6.79 等);在用不等式表示P值的情況下,壹般情況下選用P>0.05、P<0.05和P<0.01三種表達方式,無須再細分為P<0.001或 P<0.0001。當涉及總體參數(如總體均數、總體率等)時,給出顯著性檢驗結果的同時,再給出95%可信區間。
8.名詞術語 ①醫學名詞應使用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名詞。尚未通過審定的學科名詞,可選用最新版《醫學主題詞表(MeSH)》、《醫學主題詞註釋字順表》、《中醫藥主題詞表》中的主題詞。對沒有通用譯名的名詞術語於文內第壹次出現時應註明原詞。中西藥名以最新版本《中華人民***和國藥典》和《中國藥品通用名稱》(均由中國藥典委員會編寫)為準。英文藥物名稱則采用國際非專利藥名。在題名及正文中藥名壹般不得使用商品名,確需使用商品名時應先註明其通用名稱。②冠以外國人名的體征、病名、試驗、綜合征等,人名可以用中譯文,但人名後不加“氏”(單字名除外,例如福氏桿菌);也可以用外文,但人名後不加“′s”。例如:Babinski征,可以寫成巴賓斯基征。③文中盡量少用縮略語。已被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可以不加註釋直接使用。例如:DNA、CT等。尚未被公知公認的縮略語以及原詞過長、在文中多次出現者,若為中文可於文中第壹次出現時寫出全稱,在圓括號內寫出縮略語;若為外文可於文中第壹次出現時寫出中文全稱,在圓括號內寫出外文全稱及其縮略語。不超過4個漢字的名詞不宜使用縮略語,以免影響論文的可讀性。
9.圖表 應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後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於圖(表)下方註釋中,並在註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建議采用三橫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如遇有合計和統計學處理內容(如t值、P值等),則在此行上面加壹條分界橫線;表內數據要求同壹指標有效位數壹致,壹般按標準差的1/3確定有效位數。線條圖高寬比例以5∶7為宜。照片圖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對比度。若刊用人像,應征得本人的書面同意,或遮蓋其能被辨認出系何人的部分。病理照片要求註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數。
10.計量單位 執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單位》中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規定及其書寫規則,具體執行可參照中華醫學會雜誌社編寫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應用》。註意單位名稱與單位符號不可混用。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於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應采用ng/(kg·min)或ng·kg-1·min-1的形式。應盡可能使用單位符號,也可以與非物理單位(如:人、次、臺等)的漢字構成組合形式的單位,如:次/min。在敘述中應先列出法定計量單位數值,括號內寫舊制單位數值;如果同壹計量單位反復出現,可在首次出現時註出法定與舊制單位換算系數,然後只列法定計量單位數值。參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單位,當參量與其公差的單位相同時,單位可只寫1次,即加圓括號將數值組合,置***同單位符號於全部數值之後。例如:“75.4 ng/L±18.2 ng/L”可以表示為“(75.4±18.2) ng/L”。量的符號壹律用斜體字,如吸光度的符號為A,“A”為斜體。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和衛生部聯合發出的質技監局量函[1998]126號文件《關於血壓計量單位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凡是涉及人體及動物體內的壓力測定,可以使用毫米汞柱(mm Hg)或厘米水柱(cm H2O)為計量單位,但首次使用時應註明mm Hg 或cm H2O與kPa的換算系數(1 mm Hg=0.133 kPa,1 cm H2O=0.098 kPa)。
11.數字 執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公歷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和計數、計量均用阿拉伯數字。小數點前或後≥5位數字時,每三位壹組,組間空1/4個漢字空,如:“71,329.476,56”應寫成“71 329.476 56”。但序數詞和年份、頁數、部隊番號、儀表型號、標準號不分節。百分數的範圍和偏差,前壹個數字的百分符號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寫成5~95%,(50.2±0.6)%不能寫成50.2±0.6 %。附帶尺寸單位的數值相乘,按下列方式書寫:4 cm×3 cm×5 cm。
12.參考文獻 著錄格式基本執行GB/T 7714-2005《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並將序號置於方括號中,排列於文後。內部刊物、未發表資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發表資料)、個人通信等請勿作為文獻引用,確需引用時,可將其在正文相應處註明。引用文獻(包括文字和表達的原意)務請作者與原文核對無誤。日文漢字請按日文規定書寫,勿與我國漢字及簡化字混淆。同壹文獻作者不超過3人全部著錄;超過3人可以只著錄前3人,後依文種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壹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後,外國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縮寫形式,縮寫名後不加縮寫點;不同作者姓名之間用“,”隔開。題名後標註文獻類型標誌對電子文獻是必選著錄項目,其他文獻可不標註。文獻類型和電子文獻載體標誌代碼參照GB 3469《文獻類型與文獻載體代碼》。外文期刊名稱用縮寫,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為準;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條參考文獻均須著錄起止頁碼。每年連續編碼的期刊可以不著錄期號。
五、“快速通道”的稿件要求
1.定義:對符合“快速通道”要求的論文采用特定審稿流程,在收稿後1個月內就論文審稿結果(“快速通道”欄目發表、按普通稿件處理、退稿)給予答復,對符合要求的論文在收稿後4個月內予以發表。
2.論文要求:必須具備創新性、重要性和科學性,該論文的早日公布將對臨床和科研工作產生重大影響。
3.論文投稿要求:①作者在投稿前應與編輯部聯系,說明研究的基本情況。②稿件應符合本刊稿約的要求,並附單位介紹信。③作者應提供說明論文需要通過“快速通道”發表理由的書面材料,同時提供省級及以上圖書館或醫學信息研究所等單位出具的“查新報告”。④同時有兩位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至少有1位為非本單位專家)書面推薦意見。以上材料及壹份打印稿件和單位介紹信壹並寄至編輯部。⑤作者可推薦3~5名審稿專家(需註明其詳細聯系方法,包括Email)供編輯部參考。⑥作者應提供通信地址、單位電話、手機、傳真、Email等詳細的聯系方式。
4.快速通道處理費:凡要求進入“快速通道”稿件,需交納快速處理費每篇400元。匯款至:北京東四西大街42號中華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編輯部 韓丹 收。附言中請務必註明“稿件快速處理費”。
六、相關費用
來稿須付稿件處理費,每篇40元,第壹作者為中華醫學會會員者減半(需提供會員證復印件),本刊VIP會員免交稿件處理費(註明會員編號)。確認稿件刊載後需按通知數額付版面費。刊印彩圖者需另付彩圖印制工本費。版面費和彩圖印制工本費可由作者單位從課題基金、科研費或其他費用中支付。支付以上費用確有困難者可以申請減免相關費用。稿件刊登後酌致稿酬(已含其他形式出版稿酬),贈當期雜誌1冊。需要單行本的作者請提前與編輯部聯系。
七、論文專有使用授權
來稿壹經接受,由作者親筆簽署論文專有使用授權書,該論文的專有使用權即歸中華醫學會所有;中華醫學會有權以電子期刊、光盤版、網絡出版等其他方式出版該論文。未經中華醫學會同意,該論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轉載他處。
八、地址及聯系方式:北京市東四西大街42號中華耳鼻咽喉頭頸外科雜誌編輯部(郵政編碼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