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20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2001)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制定本細則。第二條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專利法所稱外觀設計,是指由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顏色、形狀、圖案的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第三條專利法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辦理。第四條依照專利法和本細則提交的各種文件應當使用中文;國家有統壹科學技術術語的,應當采用規範用語;外國人的姓名、地名和專業術語沒有統壹中文譯名的,應當註明原文。

依照專利法和本細則提交的各種證明文件和證明文件是外文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附具中文譯文;期滿未附的,視為未提交證明及證明文件。第五條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郵寄的各種文件,以郵戳日為遞交日;郵戳日不清楚的,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日為提交日,但當事人能夠提供證明的除外。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各種文件可以通過郵寄、直接送達或者其他方式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文件應當送交專利代理機構;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將文件發送給請求書中指定的聯系人。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郵寄的各種文件,自文件發出之日起15日後,推定為當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按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規定應當直接送達的文件,以送達日為送達日。

文件送達地址不清,無法郵寄的,可以公告送達當事人。自公告之日起1個月後,該文件應被視為已經送達。第六條專利法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期限的第壹天不計算在期限內。以年或者月計算的,以最後壹個月的相應日為期限屆滿日;當月沒有對應日的,以當月最後壹日為到期日;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壹個工作日為到期日。第七條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致使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至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並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因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致使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請求延長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並辦理有關手續。

本條第壹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和第六十二條規定的期限。第八條發明專利申請涉及國防秘密需要保密的,由國防專利代理機構受理;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受理的涉及國防秘密需要保密的發明專利申請,應當交由國防專利機構審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國防專利機構的審查意見作出決定。

除前款規定外,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受理發明專利申請後,應當將保密審查申請轉交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審查;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個月內將審查結果通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需要保密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按照保密的專利申請辦理,並通知申請人。第九條專利法第五條所稱違反國家法律的發明創造,不包括國家法律實際禁止的發明創造。第十條除專利法第二十八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專利法所稱申請日,有優先權的,是指優先權日。

除特別說明外,本細則所稱申請日是指專利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申請日。第十壹條專利法第六條所稱職務發明創造,是指:

(壹)在本職工作中的發明創造;

(二)執行本單位委托的本職工作以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三)辭職、退休或者工作調動後1年內做出的與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專利法第六條所稱單位,包括臨時工作單位;專利法第六條所稱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

  • 上一篇:洛陽職業技術學院在哪個區
  • 下一篇:檔案文件櫃公司介紹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