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專利想要獲得法律的保護,就需要進行註冊,專利申請註冊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專利管理部門通過審核後,專利就獲得授權,那麽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有哪些?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有哪些?壹、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歸屬糾紛發生權利轉移以及發明人因資格糾紛發生變更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如果糾紛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應當提交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專利局收到判決書後,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提起上訴,在指定的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上訴的,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應當出具上訴受理通知書,原人民法院判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二、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贈予發生權利轉移,要求變更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必須提交轉讓或贈予合同的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該合同是由法人訂立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名或者蓋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有多個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應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贈予的證明材料。三、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法人的,因其合並、重組、分立、撤銷、破產或改制而引起的著錄項目變更必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四、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死亡而發生繼承的,應當提交公證機關簽發的當事人是惟壹合法繼承人或者當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證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規定外,***同繼承人應當***同繼承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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