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專精特新”的申報條件總體上符合國家相關條件要求,在根據地區實際情況及發展需要,各地“專精特新”申報條件也有所調整和創新。以下為福建專精特新申請條件:
1、在我省登記註冊並連續經營三年以上(含),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先進制造業中小企業,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和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2、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達到壹定標準,近兩年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增速不低於10%並保持盈利(由於2020年疫情原因,近兩年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增速不作為今年申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必備條件)。
3、專業化程度。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主導產品銷售收入占本企業營業收入的60%以上,主導產品享有較高知名度,且細分市場占有率處於全國前10位或全省前3位。
4、創新能力。企業設立研發機構,近2年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超過3%,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至少獲得1項與主要產品相關的發明專利,或5項及以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或近3年企業主持或者參與制(修)訂至少1項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團體標準。
5、經營管理。企業采用先進的管理方式,有完整的精細化管理方案,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至少1項以上,擁有自主品牌。同時,申報企業不得有《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款“限制條件”規定的情形。
專精特新申請條件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關於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建2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
以上資料參考:福建省人民政府:哪些企業可以申請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