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精特新認定條件如下:
壹、市級專精特新:
(1)符合項目內涵中的“專、精、特、新”特質。
(2)主導產品銷售收入占本企業銷售收入的50%以上。(硬指標)
(3)上年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上。(硬指標)二、省級專精特新:
(1)須已認定為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硬指標)
(2)註冊成立2年以上(硬指標)
(3)上年營收1000萬元以上,近兩年平均營收增速不低於10%。(硬指標)
(4)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質量穩定可靠。(硬指標)
(5)近兩年未發生過安全、質量和環境汙染事故。
三、專精特新小巨人:
(1)經營3年以上。(硬指標)
(2)已獲得省/市級“專精特新”的企業。(硬指標)
(3)上年營收在1億元至4億元之間,近2年主營收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低於70%。(硬指標)
(4)主營業務收入占本企業營業收入的70%以上,主導產品享有較高度,且細分市場占有率在全國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如有多個主要產品的,產品之間應有直接關聯性)。
(5)近2年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在同行業中名列前茅,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5%,至少獲得5項與主要產品相關的發明專利,或15項及以上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6)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科技成果,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具備完成技術創新任務所必備的技術開發儀器設備條件或環境(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等)。
(7)取得相關質量體系認證。
四、限制條件: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企業,不得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近三年發生生產安全、質量、環境汙染等重特大事故;
2.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失信企業名單,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有偷稅漏稅等重大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