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的程序
(壹)是否從技術和經濟上申請專利。即發明在技術上是否能滿足專利權的條件;該發明在經濟上是否具有足夠的經濟價值,是否值得申請專利保護。
(2)撰寫申請文件。發明人申請專利的申請文件可以由其本人撰寫,也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人撰寫。由於申請專利是壹項法律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工作,最好請專利代理人來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3)向中國專利局或其代辦處提交申請文件。申請人將準備好的申請文件發送到中國專利局或其代辦處(中國專利局已在沈陽、濟南、上海、南京、成都和長沙設立了代辦處)進行受理。申請文件郵寄的,以郵戳日為申請日。所有郵寄的申請文件應當用大號字體包裝,不得折疊。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文件包含在壹個信封中時,應當附文件目錄。
(4)兩項特殊專利申請。申請保密專利。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國防系統專利申請由國防科技主管部門設立的專利機構受理,專利局根據該機構的審查意見作出決定;專利局受理非抗辯制申請後,將保密審查申請轉交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有關部門應當自收到之日起4個月內將審查結果通知專利局。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需要保密的,專利局應當將其作為保密專利處理,並通知申請人。在國外申請專利。在國外申請專利,需要經過以下程序:首先,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應當委托國務院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代理;準備申請國外專利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