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老人去世後,他的遺產主要包括自己的收入、積蓄、書籍資料、自己的生活用品等。如果老人有其他作品,著作權、專利權等財產權可以作為遺產處理。具體有哪些遺產?這要看老人的實際情況。老年人去世後,遺產應當按照當事人留下的遺囑進行分配,或者按照法定繼承確定。通常我國國家法律規定的法定第壹順位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這些人之間的繼承點不明。同壹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生活狀況、勞動能力和贍養、扶養或者撫養義務基本相同,條件大致相似。所謂遺產平均分配,是指同壹順序的所有法定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繼承的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的區別。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予以照顧,可以多分壹些。對被繼承人負有主要贍養或者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遺產分配中可以得到更多的分。老人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那麽也不過是按照法律規定的順序完成而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合法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壹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處分遺產前作出放棄的書面聲明;如無表示,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沒有表示到期的,視為放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