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知識產權工作重要性的日益顯現和我國專利申請量的快速增長,現行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模式的壹些方面已經不能適應形勢和事業發展的需要。為了落實“三個代表”重要理論,貫徹“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方針,促進專利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有必要對現行的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模式進行改革。
壹、目標和原則
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模式改革的目標是加強專利代理行業建設,提高專利代理人業務素質,適應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需要,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模式改革的原則是公正、透明、科學、規範,為有誌從事專利工作的公眾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創造公平有序、嚴肅合理的良好氛圍。
二、改革方案
1.提高舉辦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頻度
將現在實行的每兩年舉辦壹次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改為每年舉辦壹次並固定舉辦考試的時間。
2.改革考試科目及其內容
將原來實行的四個科目的考試改為三個科目的考試,並對三個科目的名稱和內容調整如下:
(1)中國專利法律知識
該科目試題涉及中國專利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三種專利的授權標準和審批程序、復審與無效、專利文獻等內容,基本上涵蓋現有除專利申請文件撰寫之外的其他三門考試科目的考試內容。
(2)相關法律知識
該科目試題涉及相關法律(重點為《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合同法》、《行政訴訟法》等)、其他知識產權法律、有關知識產權國際條約(重點為《TRIPS協議》、《巴黎公約》、《專利合作條約》)的內容。
(3)專利實務
該科目試題涉及專利申請文件、意見陳述書、復審請求書、無效宣告請求書或者答辯書、專利侵權訴訟起訴書或者答辯書等文件的撰寫。
第壹、第二考試科目采用多選試題和填塗機讀答題卡的考試方式;第三考試科目采用論述答題的考試方式。
為了突出專利知識,三門考試的比重可以有所不同,例如可以適當增加第壹門考試的試題數量並相應提高其滿分分值。為了考核應試者的外語能力,考慮在第三門考試中提供英文對比文獻。
3.考試後公布試卷和答案
在考試錄取工作完成之後,及時公布考試試題和參考答案。
4.按照實際需要確定錄取標準
將現行較為固定的總分和撰寫單科成績雙重分數線的標準改為按照參加考試人數的壹定比例、擇優錄取的標準(同時設置專利實務單科成績控制線)。錄取比例由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商議確定。
5.提供日常和正規的專利代理人培訓
依靠社會力量舉辦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培訓,逐步建立常規化的專利代理人考試培訓途徑,規範培訓內容,完善培訓教材,為應試者和公眾熟悉專利制度,獲取必要的其他知識產權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提供方便。
上述改革措施擬於2006年起施行,國家知識產權局歡迎廣大公眾在6月底之前針對上述改革方案提出建議和意見。
來信來函請寄:100088,北京市海澱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專利代理處,王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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