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專利發朋是怎樣評,由誰來評審

專利發朋是怎樣評,由誰來評審

壹項發明必須由發明人向政府主管部門---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經專利局依照法定程序審查批準後,才能取得專利權。 根據各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必須對發明的內容加以說明,並具體指出要求保護的範圍(Claims)。必要時還要附具圖樣對其發明加以解釋。例如,美國專利法規定,發明人在提出專利申請時,必須向專利局提交:(1) 說明書(Specification);(2) 圖樣(Drawing);(3) 宣誓書或聲明書(Oath or Declaration)。其中最重要的是說明書。按照美國法律的規定,申請人的說明書中,應包括發明的名稱,對發明的敘述,對制造及使用發明的方式、方法的說明,以及發明人認為實施自己發明的最佳方式(Best Mode)。對於上述情況,申請人必須如實披露,並應做到足以使壹般具有專業技術的人能夠實施發明的程度。此外,申請人還必須在說明書中明確而具體地提出他所要求給予專利保護的範圍。由於申請的內容相當復雜,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往往會被專利局駁回,因此,發明人壹般都委托專利律師或專利代理人代為申請。 (1) 授予專利的原則:按照專利法的基本原則,對於同壹個發明只能授予壹個專利權。當出現兩個以上的人就同壹發明分別提出專利申請的情況時,有兩種處理的原則:壹個是先發明原則,壹個是先申請原則。先發明原則是指,同壹發明如有兩個以上的人分別提出專利申請,應把專利權授予最先做出此項發明的人,而不問其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早晚。但由於在采取此項原則時,在確定誰是最先發明人的問題上往往會遇到很多實際困難,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國、加拿大和菲律賓等少數國家采用這種原則。所謂先申請原則,是指當兩個以上的人就同壹發明分別提出申請時,不問其作出該項發明的時間的先後,而按提出專利申請時間的先後為準,即把專利權授予最先提出申請的人,我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采用這壹原則。 (2) 專利審查程序:各國對專利申請的審查有不同的要求,基本上實行兩種不同的制度。有的國家實行形式審查制,即只審查專利申請書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審查該項發明是否符合新穎性等實質性條件。有些國家則實行實質審查制,即不僅審查申請書的形式,而且對發明是否具備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等條件進行實質性的審查,只有具備上述專利條件的發明,才授予專利權。我國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采用實質審查制。 專利審查涉及許多復雜的科學技術問題,審查機構往往要查閱全世界數十年的專利檔案資料才能確定某項專利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從而確定是否給予專利權,其工作任務是十分繁重的。壹項發明從提出專利申請到被批準獲得專利權,往往要經過三、五年甚至更長的時間。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近年來許多國家都實行了早期公開和延遲審查的制度。該制度是,從申請人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經過壹定期限之後(壹般為18個月,我國也為18個月),專利機構即將該項申請在官方的《專利公報》上發表;在發表後的壹定時間內(壹般為2至7年不等,我國為3年),申請人可以自行酌定是否要求進行實質性審查,如申請人或任何第三者要求進行實質審查,則應交納規定的審查費用,然後由專利機構根據申請人或第三者的請求進行實質性審查,並決定是否給予專利權。如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要求作實質審查,即視為撤回專利申請。

  • 上一篇:浙大地震測井處理軟件
  • 下一篇:不止嫩肉粉——菠蘿蛋白酶的性能與治療應用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