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優先權是指申請人在本國提出第壹次申請後,在壹定期限內在本國再次申請同壹主題的,可以享有第壹次申請的優先權。國內優先權的適用範圍僅限於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國內優先權在優先權期限、申請人主張優先權的資格、優先權主張的成立條件等方面與外國優先權相同。
2.所謂外國優先權,是指申請人在12個月內在外國首次提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者在6個月內在外國首次提出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並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 可以根據該外國與我國簽訂的協議或者* * *為締約國的國際條約,或者根據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即在外國首次享有優先權。 其原理也適用於中國申請人在國外提出專利申請。
國內優先權又稱“國內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在12個月內在中國首次就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申請專利,可以享有優先權。在中國的優先權體系中,外觀設計專利不包括在內。
外國優先權又稱“外國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在外國就相同主題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的,或者在外國就相同主題的外觀設計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的,以在外國第壹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為優先權日。
簡單來說,國內優先就是妳之前申請了,但是文筆不好,給妳壹個重新開始的機會。申請日仍按前壹個計算,但範圍不能超過前壹個。
國外優先權是指外國人以前在國外申請過專利,來中國申請的時候,只要優先權期限沒有超過,在國外申請的時候就為妳計算申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