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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和版權的區別是什麽?

專利權和版權的區別如下:

(1)保護對象不同。版權保護作者的思想、感情和觀點的表達,但不保護內容本身。這些形式有小說、論文、電影、歌曲、圖片等等。專利保護的是發明,屬於思想觀點的範疇,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如電視機的發明、燈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樂瓶的獨特設計等。

(2)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根據保護對象的不同,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個相同題材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是原創的;但是,專利權不會保護兩個相同主題的發明。比如A發明了電視機,申請了專利,B就不能再申請這個專利了。

(3)權利產生的方式不同。版權通常可以自動生成,無需任何註冊或審查程序;專利權必須由國家特定行政機關依法審查後授予法定申請人。

(4)權利的內容不同。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但專利權只包括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和轉讓權等財產權的內容,不包括人身權的內容。

(5)維權期限不同。如前所述,作品財產權的保護期壹般為作者生前加死後50年;專利權的保護期為發明專利20年,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分別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發明,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新的實用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形狀、圖案的組合的全部或者部分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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