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損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得或者利用,並且依靠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2.科學發現。
3.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如果是用於智力活動的工具、設備、裝置等產品,可以授予專利權。
4.疾病的診斷和治療。用於診斷或治療疾病的儀器和藥物可以被授予專利權。
5.動植物的新品種。培養和生產動植物的方法可以獲得專利。
6.通過核轉化獲得的物質。
7.圖案主要用於標記平面印刷品的圖案、顏色或兩者的組合。
專利申請中有哪些註意事項?
1,申請要及時。
因為專利申請的新穎性和創造性與申請日有關,申請越晚,這項技術被他人公開的機會就越大。而且,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所以可能只是申請日期比別人晚壹天,晚申請的人就要以早申請的人為準20年。
2、專業人士來處理。
專利的質量要求是“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因為只要有人能推翻妳的專利,就意味著妳會放棄所有的努力。隨著社會的進步,社會分工越來越細,主要是技術領域有分工。所以,不要試圖去處理自己不擅長的問題。
3.向代理人完全公開。
專利的本質是“以技術公開換取國家保護”。但是大多數人都想申請專利,不想公開自己的技術。雖然這在某種程度上並非不可能,但要達到這個目標還是有壹定難度的。因為專利法明確規定,專利申請文件必須“充分公開,以達到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的標準”。作為專利申請人,最好不要自己隱瞞某些技術,而是通過與專利代理人溝通來達到這個目的。否則,壹旦被認為是披露不充分,就很難挽回。
4.註意系統應用的時機。
在壹個大的研究項目中,有可能連續申請壹系列專利,而這壹系列的專利申請是相互關聯的。所以這壹系列的應用可能會有同樣的創新。如果時間處理不當,在之前的專利申請已經將這些發明公開之後再申請專利,那麽這就是在後5。註意外敷的時間和方式。
如果要在國外申請專利,壹般會先在國內申請專利,再通過優先權在國外申請專利。通過優先級操作,可以修改部分內容,值得。通過優先權在國外申請時,會涉及到PCT途徑或者巴黎公約途徑。從成本上看,PCT路線可能比巴黎公約路線更多,但這只是壹種可能性,甚至可能比巴黎公約路線經濟得多。應根據具體情況,請專利代理人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合理安排。
6.證書不等於保護。
目前很多代理人總是以“保證授權”的承諾來承接專利申請業務,這是錯誤的。因為申請專利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而不僅僅是為了壹個授權證書。授權證書是獲得適當保護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雖然需要有授權證書,但是有授權證書並不壹定意味著妳會得到應有的保障。所以要註意不要被那些“保證授權”的代理商忽悠了。
7.專利申請應在技術轉讓之前進行。
這個應該不用多說,因為如果妳在申請專利之前就把技術告訴別人,壹旦別人傳播給妳或者申請了專利,妳就什麽都沒有了。
8.申請授權後,專利轉化要懂得享受利益。目前,很多專利技術實際上具有很大的應用價值。但由於專利權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它們壹直無法投入實際應用。主要原因是享受利益的思維不到位,專利權人和投資人都恨不得把賺的錢都裝進自己的口袋,難以合作。因為合作壹定是共贏的,不存在利益的單向流動。
申請專利的壹切程序都應當以書面形式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規定的其他形式辦理。以口頭、電話、實物等非書面形式辦理的各類手續,或以電報、電傳、傳真、膠片等通訊方式辦理的直接或間接產生打印、打字或手寫文件的各類手續,均視為未提交,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3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