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排列: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包括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表)和說明書附圖。
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排列: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簡要說明。申請文件的所有部分應當用阿拉伯數字單獨編號。
申請文件的書寫及書寫要求
申請文件的所有部分均應使用中文。外國人的姓名、地名和專業術語沒有統壹的中文譯名的,應當在中文譯名後的括號內註明原文。申請文件應當用宋體、仿宋體或者楷體打字或者印刷,字跡為黑色,字高應當在3.5至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2.5至3.5毫米之間..申請文件中有附圖的,線條應當統壹清晰,不得塗改。工程藍圖不得用作圖紙。
證書
申請專利的有關程序需要附有證明文件的,所有證明文件應當由有關主管機關出具或者由當事人簽字。各種證明文件應為原件;證書為復印件的,應當經過公證或者加蓋出具證書的主管部門公章確認(原件在專利局備案確認的除外)。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有中文參考書目的譯文。
簽字或蓋章
向專利局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其他文件應當按照規定簽名或者蓋章。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申請,由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其他利害關系人或其代表簽名或蓋章,直接涉及* * *權利的手續,由所有權利人簽名或蓋章;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蓋章,必要時由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其他利害關系人或者其代表簽名或者蓋章。
專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