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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無效什麽時候可以補充新的證據?

壹是對於請求人,按照無效宣告請求提出後壹個月和壹個月的時間期限,分別規定了允許提出或者補充的理由和證據。

(壹)請求人在提出無效宣告請求時提出的理由或者證據的規定,並在提出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補充理由或者補充證據。

請求人可以在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提出或者補充任何合法的無效理由和各種證據,但必須在壹個月期限內指明無效理由,提交的證據應當與證據合並。否則專利復審委員會不予考慮。之所以作出上述規定,是因為在實踐中,請求人提出無效宣告請求時,或者自提出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只是籠統地提出或者增加無效理由,而沒有具體說明,提交或者補充證據的人也沒有結合證據具體說明無效理由,只是在口頭審理中詳細說明,對專利權人造成了突然的打擊。

(2)關於請求人在提出請求之日後壹個月補充理由和補充證據的規定。

規定壹般情況下,請求人不得補充理由或者補充證據;同時,針對客觀現實的特殊情況,規定允許請求人補充理由或者補充證據,並要求相應的舉證期限、形式或者種類。

1.壹般不允許請求人補充理由或者補充證據。

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請求人請求宣告專利無效時,應當指出該專利的缺陷和無效原因,需要證據的,應當提交證據,而請求人此時能夠知道這些缺陷和無效原因,壹般能夠取得相關證據。提出請求時提出的理由或者證據不全面、不具體的,應當在壹個月內補充提出全部理由和證據。這壹規定可以防止請求人隨意提出無效宣告請求或拖延無效理由和證據的提出,濫用和拖延無效宣告程序,也可以防止請求人隨時補充理由或補充證據對專利權人造成突然襲擊。

2.特殊情況下,可以補充理由或者提供補充證據。

(1)自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後允許添加原因的例外。

第壹種例外是規定專利權人通過合並修改權利要求;期限要求是必須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形式上的要求是,必須說明添加的無效原因。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合並後的權利要求可能會出現新的應當宣告無效的瑕疵,比如合並後不清楚。請求人不可能在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預先知道這些缺陷。因此,申請人的補充理由不應受這壹個月期限的限制。同時,為了避免無效宣告程序的拖延和對專利權人的突然打擊,規定了請求人補充理由的期限和形式要求。

第二種例外,前提條件是請求人提出了無效理由和證據,但兩者明顯不對應,追加理由的要求是改為與證據對應的無效理由。

這種情況往往是索賠人缺乏法律知識造成的。如果請求人的無效宣告理由是權利要求1不具備創造性,則提交中國專利文件D,並與權利要求1進行詳細對比。但實際上,專利文獻D並不能用於評價權利要求1的創造性,而只能用於評價新穎性。在無效宣告程序中,請求人請求將無效理由變更為該專利不具備新穎性,應當允許。因請求人在提出請求時已提出無效理由和證據,並結合證據詳細說明無效理由,因其缺乏關於新穎性和創造性的法律知識,理由與證據不對應,且其並未故意拖延提出無效理由,其變更理由後主張的事實和證據並未發生變化,但法律適用發生了變化。

(2)允許在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後補充證據的例外情況。

在第壹種例外情況下,前提條件是專利權人通過合並修改權利要求或者提交反證;期限要求是必須在專利復審委員會指定的期限內;形式上的要求是必須在指定期限內結合證據說明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合並後的權利要求中可能出現新的技術特征組合或者技術方案,請求人不可能在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壹個月內預先知道這些特征組合或者技術方案。同樣,權利人也不可能事先知道專利權人會在壹個月的期限內提交什麽樣的反證據。因此,申請人的補充證據不應受壹個月期限的限制。同時,為了避免無效宣告程序的拖延和對專利權人的突然打擊,規定了請求人補充證據的期限和形式要求。

第二種例外,補充證據的種類僅限於兩種,壹是技術詞典、技術手冊、教科書等技術領域的常識性證據,二是公證書、原件等用於完善證據法定形式的證據;截止時間要求是,口頭聽證辯論結束前;形式上的要求是必須在期限內結合證據具體說明相關的無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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