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無效宣告代理合同辦理程序是怎樣的?專利屬於壹類知識和勞動力雙重效應的產生品,我國對這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物予以積極的保護和完善的法律規範,但對以壹些惡意模仿或進行剽竊的專利,當事人有權進行專利無效的相應訴訟,那麽專利無效宣告代理合同辦理程序是怎樣的?專利辦理程序專利無效宣告代理合同辦理程序:1、委托人說明案由、無效的理由和事實依據,確定無效宣告請求目的。2、簽訂無效宣告代理合同、代理。3、委托人提交身份證明,包括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4、委托人按合同交納相關費用。5、要求委托人書面提供涉及與無效專利有關的在先權利的有關檢索資料,或提供相同技術領域、相近技術領域、相關技術領域的有關技術資料;並要求委托人提供相關的檢索資料。6、研究證據材料,確定最有效的無效宣告請求方案,是否需要對重要證據作相關的公證或鑒定;撰寫無效宣告請求書,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7、無效宣告程序中的和解,根據委托人意見提出和解方案和條件,並撰寫、簽訂和解協議書。8、研究專利權人的意見陳述書,適時作出答辯。如涉及高、新技術的專利無效,委托人應指派熟悉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配合、指導進行技術分析、撰寫無效請求、參加口頭審理等過程。9、專利無效涉及侵權糾紛時,協助委托人以下工作:①協助委托人在答辯期(15天內)得到專利復審委員會的無效審理通知書;②在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後,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審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請求;③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無效決定後,向人民法院轉送有關無效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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