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獨占許可:被許可方獲得了在指定區域內使用其專利的權利,不僅如此,還有權拒絕任何人(包括許可方)在該區域內對其進行利用。
3.獨占許可:被許可人有權在指定區域內使用,但許可人仍有權在該區域內實施。
4.轉銷售許可:經許可方同意,被許可方可許可第三方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許可方的專利。
5.交叉許可:兩個專利權人以互利的技術交換形式使用對方的專利。這是因為雙方的技術有交叉,壹方必須向另壹方申請專利,才能實施自己的專利。比如,改進發明人和原發明人為了實施,需要使用原發明;原發明人應當開發和使用改進的發明。
6.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轉讓:原專利申請人轉讓其申請權或者原專利權人轉讓其專利權。
二、企業在引進專利前要做好調研:1,搜索專利文獻,找出很多類似的技術,然後進行貸款比較,擇優錄取;2.了解專利的法律地位:它是什麽樣的專利?是已申請但未授權的專利,授權專利還是無效專利?3.了解專利的技術成熟度:是僅限於設計階段,是在實驗室中試階段,還是已經進入生產階段?這項專利過去的推廣應用情況如何?4.對專利做壹個經濟分析:投入生產需要多少投資?產品銷售怎麽樣?利潤如何?5、國有國情、廠情。這項專利能在這家企業投入生產嗎?還有哪些技術和設備必須進口?等壹下。
三、雙方應認真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合同有以下條款:1,前言;2.定義;3.合同標的是指技術範圍的確定和描述。註明類型、名稱、申請日期、批準日期、有效期等。專利的;4.費用支付:分為:壹次性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根據銷售額或利潤確定);進場費加提成費(簽訂合同後,先預付壹筆費用,然後每年根據銷售額或利潤提成);技術入股(專利權人以其專利技術作為股份投資,享受收益,承擔風險);5.技術資料的支付:明確技術資料的範圍、交付時間、地點和驗收方式;6.技術改進:合同簽訂後壹方對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和利益歸另壹方所有;7.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被許可方在獲得技術信息後可能無法制造出合格的產品,許可方應提供培訓和指導等。8.保密條款:主要涉及專有技術(技術秘密),被許可方有義務對許可方保密;9.擔保條款:雙方互相承諾履行合同;1O。爭議解決:約定雙方發生爭議後的解決方式;11.違約:不履行或不按時履行合同等違約行為的處理;12.合同的生效日期、有效期、終止和延期。
4.簽合同要註意:1。合同條款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否則合同無效;2.合同條款應完整,合同附件應齊全;3.合同內容應描述詳細、正確、準確;4.合同文本應該描述準確,不應該含糊不清。
5.必要時邀請相關人士參與:1。當被許可方對專利有濃厚興趣並打算轉讓時,最好邀請技術領域的專家論證其技術是否先進;2.技術論證後,被許可人應邀請經濟和貿易方面的專家對其市場前景和經濟效益進行分析;3.雙方邀請專利事務所參與技術貿易的談判和簽約過程,為技術貿易的相關事宜提供咨詢,幫助雙方確定更好的技術貿易模式,起草合同等。4.這對夫婦邀請了律師參與,律師將對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推敲和潤色,並對合同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