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是卡爾·德萊斯發明的,發明於1817年。
德國卡爾·德萊斯(KarlDrais,1785–1851)是壹般公認的自行車發明人,他在1817年制造出有把手的腳踢木馬自行車,在車子前輪上裝了壹個方向把手,這是人們第壹次看到不需用馬拉的奇怪車子,也是人們最早的自行車印象。
他的發明是構想是來自於溜冰鞋的原理,他想如果人們在兩輪之上放個座墊,人坐在上面兩腳下垂交互踩踏前進車子就能像溜冰壹樣前行了。?
他的木馬自行車在1818年正式取得德國及法國的專利,成為自行車的開山鼻祖,這輛自行車是以木頭制造,這臺車就是靠人的兩只腳在地上蹬,以現今來看就像是木造的玩具木馬,比現在的鐵馬重好幾倍,這臺木馬自行車的發明對人類有極大的貢獻。
擴展資料:
在萊特兄弟的發跡史中,他們也先嘗試制造了兩輪的車。這表明,雙輪車技術對早期的飛機設計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然而作為非常關鍵的發明人,德萊斯卻壹直沒得到重視,直到幾年前才有人重新提出他才是當時的大發明家。德萊斯為人處事頗為“另類”,以至於同時代的人對他的發明都冷眼相待。他也因此錯失了發明自行車的機遇。事實上,他確實沒有發明自行車,而是發明了可轉彎的雙輪車。
歷史學家們揭穿了當時其他國家在兩輪車的研究上也同樣領先的謊言,然後把壹度遭受忽視的自行車歷史重新當作值得思考的研究對象。在經過多次論證後,德萊斯才被認為是這項創新技術的真正發明人。
百度百科-德·萊斯
百度百科-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