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槍出色的設計吸引了眾多廠商模仿。據統計,西班牙、德國、捷克等國的仿制品超過670件,其中西班牙最多。這些仿制品可以通過外觀以及槍身和把手上的痕跡來區分。M1906本身有很多不同的型號,包括加長槍管和取消手動安全的型號。為了滿足客戶的需求,還有專門加工的禮品類型。槍身表面刻有精美圖案,鍍有貴金屬。護手由象牙、玳瑁、珍珠母等材料制成,而不是通常的膠木。其華麗程度與其說是武器,不如說是工藝品。有趣的是,為了表彰勃朗寧的成就,比利時國王艾伯特壹世於2004年6月3日授予他十字騎士勛章以及壹把鑲金的M1906禮品手槍。
在1908和1940中,對M1906的設計進行了兩次改進。到1954年,比利時FN公司投產了壹款全新的改進型M1906,被稱為勃朗寧“寶貝”微型手槍。與原型槍相比,進壹步簡化了零部件,縮短了全槍長度,減輕了重量,將固定瞄準鏡改為外露式,取消了握柄保險,將手動保險移到了操作更方便的扳機護圈附近。20世紀50年代末,FN和加拿大K.B.I公司制造的“寶貝”微型手槍開始進入美國市場,並作為其前身受到好評。其生產壹直持續到1969,後續產品仍在源源不斷地供應全球民用槍支市場。這些從M1906發展而來的產品,不僅是歐美普通人包括女性可靠的防身武器,還被警察和特工廣泛用於執行特殊任務,甚至是壹些國家特警的專用裝備之壹。FN在歐洲成功推出FN1906手槍後,柯爾特終於坐不住了。起初,他們拒絕了布朗寧的設計,並去要求生產這種小手槍。最終,布朗寧將專利賣給了柯爾特。於是柯爾特公司立即開始生產,並於1908年推出了“美國版勃朗寧小手槍”,即柯爾特M1908袖珍手槍。
柯爾特M1908手槍的外觀完全是M1903手槍的“縮小版”。最初版本的握把也是和FN1906手槍壹樣的弧頂,後來改成了方形握把,形狀變得非常漂亮。柯爾特M1908手槍是用第二版FN1906手槍的手動安全設置推出的,然後增加了彈匣安全。與FN1906手槍不同,該槍的槍號在袖座左側。隨著M1903手槍握把的變化,柯爾特M1908手槍的握把也發生了變化。所以柯爾特M1908也有各種握把,包括木頭、橡膠、象牙等不同材質。
FN1906手槍在歐洲和亞洲暢銷的時候,在美國是沒有的。反而是柯爾特M1908手槍賣的好。從1908到1948,柯爾特公司壹共生產了465433。繼“馬牌陸子”之後,柯爾特M1908手槍也登陸舊中國,租界警察使用的M1908手槍在上海公安博物館展出。
由於勃朗寧將自己的手槍生產權轉讓給了美國的柯爾特公司,該公司也生產了大量的勃朗寧手槍,被稱為“柯爾特-勃朗寧”,而比利時生產的手槍也相應地被稱為“FN-勃朗寧”。柯爾特的產品在袖子左側標有公司名稱,握把護板上方有“柯爾特”字樣,護板和袖子左端印有“馬上”圖案;另壹方面,比利時槍把上端是兩個大寫字母“FN”的組合,袖子左側刻有兩行字,上面壹行是蓋世太爾國家兵工廠的法文全稱,下面壹行是英文“Browing's Patent Depose”,表示Browning patent擁有。孫中山先生使用的自衛手槍是比利時FN公司的產品。盡管歷經滄桑,這把槍只是袖子前端有輕微磨損,外觀還相當完好,說明原使用者和保存者都很珍惜它。至於何時何地購買,無從考證。因為20世紀初,中國正處於內憂外患之時,國內政局混亂,戰亂頻繁。包括勃朗寧手槍在內的大量外國槍械通過日本轉口貿易傾銷到中國市場上,即使在1919 ~ 1929-10長達壹年的對中國軍隊武器禁運期間,也只有19。在舊中國,軍政要員以擁有這種小巧可靠的防身手槍為榮,以至於這種手槍供不應求。當時,這種槍的價格大約是20美元,比毛瑟手槍的價格還要高。既然如此,身處復雜鬥爭環境的孫中山先生隨身攜帶這支槍以備不時之需也就不足為奇了。民國時期廣泛使用M1906手槍。10月1997,1997隨中山艦出,包括海軍上世紀30年代使用的德制手槍和6.35mm手槍。我軍在孟良崮戰役中也從國民黨高級軍官手中繳獲了這支手槍。解放後,大量繳獲的M1906手槍及仿制品仍裝備我公安部門,或供黨政軍高級領導使用,有的壹直使用到80年代初,後又因6.35mm子彈不在國內生產而陸續收回。時至今日,很多老同誌還能回憶起他們喜歡稱之為“五蜂”的M1906手槍(因外形和防身功能類似蜜蜂而得名,只壓五發子彈以保持彈簧力)。
在著名的抗日軍事小說《亮劍》中,八路軍獨立團團長與晉綏軍358團團長楚在河源縣聯手大鬧壹場後,楚送給的那支精致的勃朗寧手槍,手槍“長115mm,口徑6.3mm,重375g,彈匣容量6發”。這是布朗寧M1906。這種袖珍槍也作為壹種重要的武器出現在整本書中,直到文化大革命,李雲龍悲慘地用這把槍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孫中山先生用過的手槍。
名人用過的手槍,背後壹定有固化的歷史。這把手槍的驗證確認有壹個曲折的過程。
1999年9月,上海公安博物館在報紙上刊登征集啟事,多位老同誌陸續提供線索,其中“孫中山先生使用的手槍”引起極大關註。在市檔案局的大力協助下,我們終於查到了紹興路18弄2號居民肖少芬要求將父親保管的手槍上交國父紀念館或公安局的檔案,並確認該槍已由肖先生的子女在1956按《人民政府槍支管理條例》上交公安機關。盧灣公安分局相關資料顯示,1956年2月8日,肖先生子女將父親去世後留下的兩支M1906手槍和108發子彈交給紹興路派出所,並交代這支槍是孫中山先生和中國革命黨使用過的。肖先生生前故意弄斷了針頭和回位彈簧,只留做紀念。
兩把壹模壹樣的手槍,孫中山先生生前用的是哪壹把?據魯、錢柏春等處理過此事的老同誌介紹,肖少芬上交的兩枚射擊針確實是斷的,他們收到槍後也做了卡片,和槍壹起放在倉庫裏保管。2000年6月5438+10月65438+8月,在盧灣分局的槍支檔案中發現了壹張當時發給肖家的槍支收條,上面清楚地記錄了兩支槍的槍號,壹支是327702,壹支是464550,另壹支是生前親筆書寫的《給中國革命黨總部的信箋》,徹底解開了這個謎。
在這張紙條上,肖先生描述了這把槍的來龍去脈。原來,這把手槍還牽扯到了民國史上壹樁著名的政治謀殺案。1916年5月8日,陳因反對袁世凱復辟,在上海薩波賽(今淡水路)公寓14被袁派人士暗殺。當時在隔壁房間的小軒聽到了聲音,出來看了看。兇手從門口跑開並向他開槍。幸運的是,他沒打中。小軒立即趕到他和孫中山先生當時居住的環龍路(今南昌路)4號公寓,向孫先生報告。當孫先生聽說陳“有壹顆子彈穿進了他的前額和面頰,已無救”時,他“有片刻的沈默,就是以衣襟望著這位英國學者。”現場所有人都擔心外面還有其他刺客,勸他不要掉以輕心。這時,孫先生體現了壹個資產階級革命領袖的大無畏精神,說:“賊欲甘之,乃英士也,惟英士不幸,殺人者必散,我何威必毀。”後來,孫先生把這把槍交給了,作為長期的紀念。“* * *別忘了英國人的殉難。”。此後近40年,小軒壹直帶著這支槍,為的是將自己深深的記憶寄托在總理和戰友身上。
這份極其珍貴的材料為考證做了最後的判斷。壹把珍貴的槍,壹件見證了重要事件的文物,壹部血淋淋的民國史和艱難曲折的考證,把這把手槍推到了特殊的歷史地位,從而使這把“鎮館之寶”具有了巨大的歷史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