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產品過期工商罰款標準為:
(1)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下的罰款;
(2)違反法律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二條
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的,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消費者受法律保護的合法權益具體有哪些
消費者受法律保護的合法權有以下幾點:
1、安全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人身財產不得受侵害;
2、知情權。即消費者享有知悉所購買商品或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
3、自主選擇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自主選擇的權利,不受他人脅迫;
4、公平交易權。即消費者在質量、價格、計量交易條件等方面享有與所有消費者、經營者同等的權利;
5、求償權。即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即消費者有成立維護自身權利的組織,也就是當前的消費者協會;
7、受教育權。即消費者有獲得消費者權益方面知識的權利;
8、受尊重權。即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人格尊嚴、民族習慣等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即消費者有對商品、服務、經營者、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消費者維權方面進行監督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