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落入專利保護範圍內。
外觀設計是否落入專利保護範圍,需要以普通消費者的視角從整體視覺效果進行綜合判斷。從圖片上看,妳修改後的設計與專利中的外觀比較接近,落入其保護範圍的可能性很高。
妳給出的第四個專利號是發明專利,判斷是否落入其保護範圍,需要看妳的產品是否覆蓋專利權利要求的所有技術特征,摘錄如下:
1.?壹單向輪組結構,其特征在於包含有:壹大滾輪及壹小滾輪,分別具有壹軸心;壹伸縮裝置,該伸縮裝置的壹端設於該大滾輪的軸心,另壹端設於該小滾輪的軸心,當該單向輪組以大滾輪在前移動時,該伸縮裝置可以使該小滾輪遠離該大滾輪,而當該大滾輪反向轉動時,該伸縮裝置可以使該小滾輪靠近該大滾輪並且與該大滾輪觸接,進而與大滾輪相互頂抵而使該小滾輪與該大滾輪皆無法轉動。?
如果,上述每壹個特征在妳的產品上都可以找到相同處,則落入該發明專利的保護範圍。
2、關於能否標註專利號。
按照《專利標識標註辦法》,在授予專利權之後的專利權有效期內,專利權人或者經專利權人同意享有專利標識標註權的被許可人可以在其專利產品、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該產品的包裝或者該產品的說明書等材料上標註專利標識。
對於非專利權人而言,不論妳的產品是否落入專利保護範圍內,只要不是經專利權人同意享有專利標識標註權的被許可人,都不得在產品、說明書、包裝上標註專利產品和專利號,否則屬於假冒專利的違法行為。
3. 對策建議
1)獲得專利權人許可;2)向專利局請求宣告上述專利無效;3)主張現有技術抗辯和先用權;4)修改設計以繞過上述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