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8日,由中國城市發展研究會城市研究所主辦的中國城市創新能力科學評價課題研究成果——《中國城市創新報告(2013)》在京發布。《中國城市創新報告(2013)》以“創新基礎條件與支撐能力、技術產業化能力、品牌創新能力”為主體框架的城市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對中國城市創新能力進行了綜合評價,形成了城市創新能力的綜合及專項排名。
評測結果顯示,在綜合創新能力排在前10位城市如下:
副省級以上城市分別是: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杭州市、廣州市、天津市、南京市、廈門市、大連市、寧波市;
地市級城市分別是:蘇州市、東莞市、佛山市、無錫市、中山市、珠海市、常州市、嘉興市、長沙市、紹興市;
縣級城市分別是:昆山市、江陰市、常熟市、晉江市、吳江市、張家港市、宜興市、義烏市、諸暨市、即墨市。
從綜合評測排名的前十名城市分布可以看出以下幾點內容。
(1)中國創新型城市呈現三大集群分布特征。從區域分布來看,東部城市占據絕對優勢,綜合評測前十名的副省級(含)以上城市、地級城市和縣級城市幾乎均為東部城市,中部和西部只有壹個城市進入前十名的行列。長三角城市依然是中國城市創新的中堅力量。在副省級 (含)以上城市中,有2個隸屬浙江,1個隸屬江蘇,加上上海市***4個城市位於長三角地區;在地級城市中,有3個隸屬江蘇省,2個隸屬浙江省,***有5個城市位於長三角地區;在縣級城市中有8個城市位於長三角地區。該區域創新力明顯較強。其次就是珠三角地區,綜合測評前十名的城市中地級城市中有4個城市位於珠三角地區。北京和天津,長三角,珠三角構成了中國由北至南三大城市創新集群。
(2)創新型國家戰略推廣成效顯著,中西部地區部分城市進入創新能力排名前列。中***十七大提出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之後,為推動壹批城市(區)進入創新型試點行列,示範帶動更多城市(區)走創新發展道路,2005年以來,科技部先後確定了45個城市開展科技創新試點,並取得了積極進展;此次進入排名前列的長沙為中部城市。以長沙市為例。長沙市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主要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創新型城市建設領導與協調會議。由科技局牽頭,編制了《長沙市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實施方案(2010~2015)》,根據該方案制定了《長沙市國家創新型城市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不斷完善政策體系,整合資源,出臺了招商引資、財政支持、稅收優惠、人才引進培養等方面的政策。同時長沙市財政逐年加大對科技的投入,科技發展專項經費由2006年的7700萬元增長到2.442億元,創新服務體系日益完善。2010年長沙申請專利9071件,同比增長47%,“三壹”專利授權總量達1356件,年均增幅為50%。
(3)體制機制優勢是保持創新能力的根源。與上年相比,城市創新能力綜合排名的格局沒有發生變化。在城市排名中,副省級(含)以上城市中的北京和上海,地級城市中的蘇州、東莞和佛山,縣級城市中的昆山和江陰多次位於城市創新能力排名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