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於認繳制、實繳制
《公司法》在2013年做了改革,以前的註冊資本是實繳登記制,現在是認繳登記制。
實繳登記制,即公司成立,股東繳納註冊資本時,需出具驗資報告,且實繳的註冊資本不能低於全部註冊資本的20%,剩余的註冊資本,必須在兩年之內全部繳清,同時要求股東貨幣出資比例,不能低於股東全部註冊資本的30%。
認繳登記制,即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只登記公司所有股東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不強制要求提交驗資報告,取消實際繳付出資20%、剩下的兩年之內必須繳清,也取消貨幣出資不能低於30%的規定,關於出資的時間,讓股東在章程中約定,理論上寫100年也是可以的。
二、註冊資本越大越好?
1、註冊資本跟公司實力、資信狀況無關。
認繳登記制,不意味著註冊資本可以任意寫,也不意味著認繳註冊資本不用繳,只是由原來法律規定的限定兩年之內繳清,變為股東在章程裏自由約定何時繳付,可以約定十年,也可以約定二十年,甚至更長的100年。但並不意味著免除繳清註冊資本的責任。
2、認繳註冊資本的補齊義務
認繳註冊資本,在公司清算或者解散時,應認繳而未認繳的註冊資本,也應按應認繳的註冊資本進行補齊。
三、認繳註冊資本越大,股東的責任越大。
股東是以認繳的公司註冊資本的額度為限,來承擔公司的債務和責任。如果公司的註冊資本越大,股東認繳的註冊資本相應的越多,股東以認繳的額度去承擔公司債務和責任。
四、股東分紅壹般按實繳分紅而非認繳分紅
《公司法》的壹般原則,股東按照他實繳的出資比例,來享有股東權益,即使股東認繳數額較大的註冊資本,但是並未實繳,會影響到股東權益,包括分紅權、表決權,剩余財產分配權,同時法律又規定股東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五、註冊資本應該寫多少?
1、量力而行
按照股東的能力及公司的實際需求,投到公司,如股東有50萬,公司剛好需求50萬,則把註冊資本做成50萬,而非500萬。除非行業對註冊資本有要求,必須要500萬以上,而且要實際繳納,則另當別論。
2、無形資產出資
無形資產出資,法律也是允許的,無形資產譬如專有技術、專利,且專有技術、專利是公司所需要的,則必須對專有技術、專利進行評估,評估後進行所有權變更,出資到公司,也視為完成實繳註冊資本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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