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SO9001為公司質量體系。
2.公司電池產品的認證證書,如UN 38.3/MSDS/EN 62133/CB/KC等。
擴展知識:
壹、鋰離子電池生產規模和技術
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註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獨立生產、銷售和服務鋰離子電池行業相關產品的能力;具有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或自主研發機構和技術中心資質;主要產品擁有技術發明專利。
企業應達到以下規模要求:
電池年生產能力不低於1億瓦時;
正極材料年生產能力不低於2000噸;
陽極材料年生產能力不低於2000噸;
隔膜年生產能力不低於2000萬平方米;
電解液年生產能力不低於2000噸,電解液年生產能力不低於500噸。
企業申報時,上年實際產量不低於實際生產能力的50%。
企業應采用技術先進、節能環保、安全穩定、自動化程度高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在電極制造、電極卷繞或疊片等關鍵工序采用自動化設備,具備註液過程中的溫濕度、潔凈度控制等環境條件,具備有機溶劑回收系統。工藝、設備及相關配套設施應符合以下要求:
1.應具備檢測電池正負極材料中鐵、鋅、銅等金屬有害雜質的能力,檢測精度應不低於1 ppm;
2.應有檢測塗層厚度和長度的手段,測量精度為2μm,塗層長度測量精度不低於65438±0mm;
3.應具備對電池電極切割後產生的毛刺進行取樣檢測的能力,檢測精度為1 μm;
4.應具有對電池電極幹燥後的含水量進行取樣檢測的能力,檢測精度為10 ppm;
5.應具有對卷繞/層壓後的電池電極對齊情況進行取樣和檢測的能力,檢測精度為0.1mm;
6.應具備在線檢測電池組裝後內部短路的能力(如使用HI-POT測試);
7.對於多節電池,應在線檢測開路電壓和內阻,檢測精度分別為1mV和1mω;
8.應具有帶保護板功能的在線檢測。
二、鋰離子電池產品的質量和性能
企業產品質量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鼓勵企業通過《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38.3節要求的試驗,制定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企業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並通過認證,建立相應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配備質量檢驗部門和專職檢驗人員。
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除壹般要求外,還應包括以下內容:程序控制應包括在電池制造過程中預防和發現內部短路故障的相關活動;不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38.3節的控制措施。
鋰離子電池生產企業必須具備相關標準規定的電氣性能和安全性檢測能力,鼓勵企業配備環境適應性檢測儀器設備,具備電池環境適應性檢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