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燈泡(或電球、鎢絲燈),它的確切學名是白熾燈。燈泡外圍由玻璃制成,將燈絲保持在真空或低壓惰性氣體中,防止燈絲在高溫下氧化。參見白熾燈。壹般認為電燈是美國人托馬斯?愛迪生發明了它。但是如果妳仔細檢查證據,另壹個美國人,亨利?戈培爾(海因裏希克?Bel)在愛迪生之前幾十年就已經用同樣的原理和材料發明了可靠的電燈泡,在愛迪生之前還有很多人對電燈的發明做出了很多貢獻。1801年,英國化學家大衛使鉑絲通電發光。他還在1810年發明了電蠟燭,用兩根碳棒之間的電弧來照明。1854亨利?戈培爾用壹根碳化的竹絲,把它放在真空玻璃瓶下,讓它發光。今天,他的發明似乎是第壹個具有實用價值的白熾燈。他當時測試的燈泡可以持續400小時,但他沒有及時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1850,英語約瑟夫?威爾遜?約瑟夫·威爾遜·斯旺開始研究電燈。1878年,他獲得了壹項在真空下用碳絲供電的燈泡的英國專利,並開始在英國成立壹家公司,在每家每戶安裝電燈。
1874年,加拿大兩位電氣技師申請了電燈專利。他們在玻璃燈泡中充入氮氣,通電的碳棒使其發光。但是他們沒有足夠的資金繼續開發這項發明,所以他們在1875把專利賣給了愛迪生。
愛迪生買下專利後,試圖改進所用的燈絲。1879年,他換成碳絲做燈泡,成功持續了13小時。到1880年,他的碳化竹絲燈泡已經在實驗室成功維護了1200小時。但在英國,斯旺起訴愛迪生專利侵權,並勝訴。愛迪生在英國的電燈公司被迫讓斯萬成為合夥人。但是後來斯萬把他的權利和專利賣給了愛迪生。在美國,愛迪生的專利也受到了挑戰。美國專利局曾經裁定他的發明有犯罪記錄,無效。最後,經過多年的訴訟,愛迪生獲得了碳絲白熾燈的專利權。
愛迪生最偉大的發現是用鎢代替碳做燈絲。後來在1906年,通用電氣發明了電燈用鎢絲的制造方法。最後解決了廉價制造鎢絲的方法,鎢絲燈泡壹直沿用至今。
燈泡最大的問題是燈絲的升華。由於鎢絲上的微小電阻差異,溫度不同。電阻大的地方,溫度升得更高,鎢絲升華得更快,從而導致鎢絲變細,電阻進壹步增大。最後鎢絲燒斷。後來發現用惰性氣體代替真空可以減緩鎢絲的升華。今天,大多數燈泡都充有氮氣、氬氣或氪氣。
現代白熾燈的壽命壹般約為1,000小時。為什麽是梨形的?這是因為電燈打開後,燈泡內的鎢絲能達到2500℃左右的高溫,會從鎢絲表面蒸發掉壹部分鎢顆粒。這個燈泡是梨形的。燈泡內的惰性氣體對流時,大部分鎢顆粒被熱氣卷走,沈積在燈泡頸部,可以減少對燈泡周邊和底部的影響,保持其亮度。所以燈泡應該是梨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