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國家面向優秀研究生設立的最高榮譽獎項,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造就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舉措。為進壹步明確我院研究生培養導向,充分發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根據《東北師範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結合我院研究生培養實際制定研究生綜合表現考核評審辦法。
壹.基本條件
基本學制內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入學滿壹年後均可申報(含博士壹年級碩博連讀生)。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團結同學,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4.身心健康,無不良記錄;
5、無掛科記錄;
6.在讀碩士或博士期間未獲得過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7.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其中,博士生至少以第壹作者身份公開發表壹篇以上SCI(或CSSCI)文章,或者在本專業研究領域具有同等貢獻;碩士生應有壹定的科研成果,在社會實踐、科技創新、學術活動等方面表現優秀。
三.獎勵名額及標準
詳見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相關通知公告。
四.評審組織
成立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要負責人任主任委員,相關行政工作人員、研究生導師以及研究生代表任委員,按照《東北師範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進行認真評審。制定名額分配方案;統籌領導、協調、監督評審工作;裁決學生對評審結果的申訴。
五.評審程序
1、評審委員會召開會議,根據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要求,對學院評審辦法進行集體決議,制定或修訂評選方案及工作進度表;
2、面向在讀研究生發布學院評選辦法;
3、對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逾期概不受理;
4、根據申報材料和研究生日常管理記錄進行綜合表現考核;
5、公示評選結果;
6、申訴處理:如果對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階段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
7、學院備案並上報校研究生院。
六.評選方法
1.評選按照學習科研情況和綜合表現以75%和25%比例分配,以百分對學生進行評定,按照綜合得分排名。
2.學習科研情況由教授委員會面試按照考試成績、發表的文章、申請專利和獲獎等成果進行打分評定。全日制教育碩士按照比例劃分名額,學習和科研成果單獨排列。
3.綜合表現由黨委和學生工作組根據日常表現進行評審。
4.碩士生評審結果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無異議後將相關材料和匯總表以及博士生初審推薦名單上報學校評審領導小組。
七.其他
1、本辦法未涉及的情況,由評審委員會進行評議認定。
2、評審委員會對本辦法有最終解釋權。
生命科學學院
2012年12月5日
生命科學學院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組成
生命科學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商討學院的評審原則和政策,監督評審的各項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地進行。
主任委員:
王麗(院長) 劉多(書記)
負責把握政策和原則,全面領導評審工作
委員:
劉寶,周義發,王德利,曾憲錄,王永勝,丁川,
金龍如,嶽秀泉,孟祥峰,
學生代表:監督評審,復核評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