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是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理由如下(重點在第3條,方法是可以申請實用新型的,但存在著壹些限制)。此外,在國知局網站上也可以查詢到很多申請為實用新型專利的技術方案或設計方法。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所述產品應當是經過產業方法制造的,有確定形狀、構造且占據壹定空間的實體。壹切方法以及未經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上述方法包括產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訊方法、處理方法、計算機程序以及將產品用於特定用途等。例如,齒輪的制造方法、工作間的除塵方法或數據處理方法,自然存在的雨花石等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由此可知,您所提到的汽車節能方法不能屬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客體。壹項發明創造可能既包括對產品形狀、構造的改進,也包括對生產該產品的專用方法、工藝或構成該產品的材料本身等方面的改進。但是實用新型專利僅保護針對產品形狀、構造提出的技術方案。應當註意的是,如果權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狀、構造特征,又包含對方法本身提出的技術方案,則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例如,壹種木質牙簽,主體形狀為圓柱形,端部為圓錐形,其特征在於:木質牙簽加工成形後,浸泡於醫用殺菌劑中5~20分鐘,然後取出晾幹。由於該權利要求包含了對方法本身提出的技術方案,因而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但是,以現有技術中已知方法的名稱限定產品的形狀、構造的,例如,以焊接、鉚接等已知方法名稱限定各部件連接關系的,不屬於對方法本身提出的技術方案。(1)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對產品形狀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的空間外形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凸輪形狀、刀具形狀作出的改進;也可以是對產品的二維形態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例如對型材的斷面形狀的改進。(2)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機械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零部件的相對位置關系、聯接關系和必要的機械配合關系等,線路構造是指構成產品的元器件之間的確定的連接關系。復合層可以認為是產品的構造,產品的滲碳層、氧化層等屬於復合層結構。(3)技術方案是對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規律的技術手段的集合。技術手段通常是由技術特征來體現的。未采用技術手段解決技術問題,以獲得符合自然規律的技術效果的方案,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產品的形狀以及表面的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新方案,沒有解決技術問題的,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產品表面的文字、符號、圖表或者其結合的新方案,不屬於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客體。由(3)可知,有些技術方案是可以作為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但這些方案壹定要描述了壹個產品的基本構造或形狀及其基本工作原理。例如“快速成相的方法及其聯合裝置”、“組合槽孔井巷爆破方法及其專用工具”等。以上內容部分摘選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指南(新)》第壹部分初步審查,第二章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初步審查
上一篇:定制床墊的方法有哪些?床墊有哪些種類?下一篇:贛雲企業是什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