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2006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就業進滬評分辦法.請詳細說明.要多少分才能通過呀?
解析:
2006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就業進滬評分辦法
壹、基本要素分
(壹)畢業生個人要素
1、最高學歷:
博士 30分
碩士 24分
本科 20分
專科 5分
2、畢業學校:
教育部重點建設高校與列入“211工程”的上海高校,中國科學院上海各研究所(見附件壹) 15分
其它“211工程”院校、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以及上海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校(見附件二) 10分
其他高校及科研院所 5分
3、學習成績分級
按照畢業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專業(班級)綜合排名對其等級進行評定:
壹級(成績綜合排名前25%) 8分
二級(成績綜合排名26%-50%) 6分
三級(成績綜合排名51%-75%) 4分
四級(成績綜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語水平:
通過CET-6級、六級成績達到425分(含425分)或專業英語八級 8分
通過CET-4級、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含425分)或專業英語四級 7分
外語類、藝術類或體育類專業外語課程合格 7分
5、計算機水平:
畢業研究生 7分
理科類計算機高級水平或免予此項要求的專業 7分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水平 7分
理科類專業計算機中級水平 6分
文科類專業計算機初級水平 6分
藝術、體育類專業相關課程合格 6分
6、獎勵表彰項:
⑴“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
經認定的國家級 10分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 5分
學校級(每次1分,不超過2分) 2分
⑵國際性或全國性比賽(含地方賽區)獲獎證書(獎項包括: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全國大學生“挑戰杯”賽):
①經認定的國際性比賽或上述全國性比賽獎項:
壹等獎(第壹名、金獎) 10分
二等獎(第二名、銀獎) 9分
三等獎(第三名、銅獎) 8分
②上述全國性比賽地方賽區獎項:
壹等獎(第壹名、金獎) 5分
二等獎(第二名、銀獎) 4分
三等獎(第三名、銅獎) 3分
(註:1、以上獎勵表彰僅限在高校最高學歷就讀期間所獲獎勵表彰;2、同類獎勵取最高分;3、⑴類獎勵和⑵類獎勵可以累加,但最高分不超過15分。)
(二)單位要素分
用人單位在招聘錄用高校畢業生中信譽度良好 5分
二、導向要素分
(壹)專業導向
凡是符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緊缺的專業(見附件三) 3分
(二)地區導向
註冊地址為本市崇明縣、南匯區、金山區和奉賢區的用人單位 2分
註冊地址為地處外環線以外非上述地區的用人單位 1分
三、附加要素分
(壹)擁有或已申請發明專利
1、擁有專利證書:
擁有發明專利證書 5分
擁有實用新型專利證書 3分
擁有外觀設計專利證書 3分
2、已申請專利證書的:申請發明專利證書 1分
(二)自主創業
1、畢業生創辦企業的:
畢業生擔任企業法人的 5分
畢業生擔任企業股東、董事的 2分
2、畢業生申請科技創業基金的:
進入科技創業孵化基地擔任領頭人 5分
與其***同申請創業基金的團組成員 2分
(三)其他
被本市各級和中央駐滬黨政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 0~20分
被本市遠郊地區中小學錄用為教師的 0~20分
被本市遠郊地區醫療機構錄用為醫務人員的 0~20分
被本市承擔科教興市重大項目錄用的 0~20分
(註:上述機構的具體名單,由各有關主管部門認定)
參加本市西部計劃回滬的畢業生按照其畢業當年的進滬政策予以評分,並在此基礎上給予加分 5分
今年進滬需達到68分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