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學本科畢業,擔任講師職務7年以上;
(2)大學本科畢業並取得學士學位,擔任講師職務5年以上;
(3)碩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擔任講師職務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畢業並取得博士學位,擔任講師職務2年以上。
當年年底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的人員,須取得碩士以上學位。
副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壹)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歷、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統、紮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技能,在豐富的學術實踐基礎上形成了較穩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時把握本學科領域前沿發展動態,對教學規律和教學方法有較深入的研究,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能力。
2、系統擔任壹門公***課、基礎課或兩門以上專業課程的講授工作,每學年至少講授壹門課程,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工作任務。
3、組織課堂討論、指導實習實訓、社會調查及指導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各個教學環節的工作。遵循教學規律,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積極改革教學方法,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教學效果優秀。
4、積極開展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學法研究,教學改革成績顯著。根據工作需要協助指導青年教師、進修教師或研究生,成績突出。
(二)工作業績
本科院校教師,任講師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1、教學。專業課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180學時以上;公***課、基礎課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200學時以上;兼職教學的管理人員按專職教師年均教學工作量的1/2計算。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獲學校年度教學質量考評優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優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學技能競賽中,獲得省轄市、廳級以上獎勵。
(3)獲得省轄市、廳級以上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2、論文、著作。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錄,或被《新華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全文收錄論文3篇(文科均為獨著,理工科均為獨著或第壹作者)以上。
(2)專業課教師在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學研究論文。文科均為獨著,理工科至少3篇為獨著或第壹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發表在國內核心學術期刊或本學科領域公認的權威性學術刊物上。
公***課、基礎課教師在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學研究論文。文科均為獨著,理工科至少2篇為獨著或第壹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發表在國內核心學術期刊或本學科領域公認的權威性學術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專業學術著作(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部)或譯著(本人翻譯10萬字以上/部),或參編省級以上統編、規劃教材(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部);同時在CN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學研究論文,文科均為獨著,理工科至少2篇為獨著或第壹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發表在國內核心學術期刊或本學科領域公認的權威性學術刊物上。
經專家鑒定,論文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著作、教材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應用價值,達到副教授水平。
3、項目、獎勵。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省、部級三等以上科技獎、社會科學成果獎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級二等以上教學成果獎的主要完成人,或2項省自然科學優秀論文二等獎以上的第壹作者,或2項省轄市、廳級科研成果壹等獎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項省、部級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項目(課題),或2項省、部級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項目(課題)的主要完成人,並通過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的鑒定或結項驗收,達到省內先進水平。
(3)省級以上教學質量工程項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以上(限前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