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銀行卡是違法的。
銀行卡及其賬戶僅供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和出售。買賣銀行卡違反銀行卡及賬戶業務管理制度。如果伴有非法持有大量銀行卡、買賣居民身份證等違法行為,根據《刑法》和《居民身份證法》的相關規定,還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買賣居民身份證罪。
二、買賣銀行卡的主要違法行為
目前銀行卡的買賣方式有很多種。比如通過網上商城、商品交易平臺、博客、手機短信等。、“廣告”信息發布買賣銀行卡、身份證、網銀u盾、手機卡、開戶資料等。
三、買賣銀行卡的主要危害
1.我國銀行卡實行實名制發行,買賣的銀行卡可能被用於洗錢、詐騙、逃稅、行賄等違法活動,不僅會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還會給銀行卡實名持有人帶來巨大的法律風險,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2.壹旦非法出售的銀行卡出現逾期還款等信用問題,最終會追溯到核心賬戶,導致銀行卡實名信用受損,甚至連帶責任。
3.銀行卡裏存儲了大量的個人信息。壹旦泄露,就存在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導致個人資金損失的風險。
四、持卡人在使用銀行卡過程中應註意的主要事項。
1.保管好個人身份證件、銀行卡、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要保護好登錄賬號、密碼等個人信息,避免經濟損失,承擔法律責任。
2.長期不用的銀行卡要及時註銷,卡的磁條和芯片要損壞,不能隨意丟棄。
3.壹旦發現買賣銀行卡、身份證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或發卡行做好調查取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