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專利申請 - 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和註冊資本的構成有關系嗎?

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和註冊資本的構成有關系嗎?

與此有關。

為促進高新技術企業快速、健康、有序發展,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登記註冊、重組改制試點工作,特制定本意見:

壹是實行多種註資方式,鼓勵創辦高新技術企業。

1.調整高新技術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標準。註冊資本在3萬元(含)以上的,予以註冊。

2.註冊資本(資金)允許分期投入。公司制高新技術企業註冊資本低於654.38+0萬元(含)的,可在2年內分期繳納。公司成立後六個月內繳納資本總額的30%;其余部分在成立後2年內繳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公司的實收資本設定營業執照的有效期,並在營業執照上註明公司的實際實收資本和經營期限。

實收資本未能在規定期限內逐步達到註冊資本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通過年檢。

企業股東以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3、設立高新技術企業註冊資金擔保基金,為高新技術企業註冊提供資金擔保。

企業申請註冊的擔保資金最高額度為654.38+0萬元。註冊擔保資金可以全額或部分擔保高新技術企業的初始註冊資本。在保證期間(最長不超過兩年),股東應當補足註冊資本。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補充註冊資本的,企業應當註銷登記。

以高新技術成果作為出資設立企業的,高新技術成果應當經科技主管部門確認,並經擔保機構審查確定,提供全額或部分擔保。

增加註冊資本(金),企業需具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經擔保機構確認,提供全額或部分擔保。

擔保期間,擔保機構以其擔保的金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並對擔保企業進行監督和審計。

註冊擔保基金為提供擔保收取的費用不得超過企業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4.鼓勵外國投資者在中關村科技園區投資創辦高科技企業。其出資額占公司註冊資本25%以下(不含25%)的,登記為內資企業。

5.鼓勵留學人員以貨幣或非貨幣投資形式創辦高新技術企業。他們持有的中國護照是投資資格證書,也是留學生的身份證明。

二、適當提高高新技術企業無形資產投資的比例。

6.鼓勵投資者投資園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為固定價格出資的,固定價格出資總額最高可占註冊資本(金)的60%,另有約定的除外。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以外的註冊資本出資比例及相關責任,由投資者以合同形式約定,並在企業章程中規定。

以固定價格出資的部分無形資產參與企業分紅。

註冊資本(資金)中的無形資產屬於國有資產,必須由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必須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

本條適用於中關村科技園區內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外商投資企業。

三、調整企業登記前置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

7、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特殊行業的審批予以保留;保留涉及人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審批事項;保留涉及國家重要監管產品和特許商品的審批項目。其他項目不再作為前置審批項目。現有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各類經營項目,均可先登記後報批。園區企業登記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同意在中關村科技園區開展企業登記前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京政辦函〔2000〕40號)執行。

8.企業申請專項審批或者行政許可的,相關前置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企業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企業登記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向,為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四、加快園區高新技術企業的改制重組進程。

9.經主辦單位或主管部門確認改制企業不涉及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的,由有資質的審計、驗資機構對其資產進行專項審計,資產權屬明晰後,可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改制登記。

原企業改制涉及國有資產的,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涉及集體所有資產的,由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決定改制方案。

10.改制企業的存量資產應當由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和驗證。沒有出資人的,存量資產的產權由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按照保留30%作為集體資產、70%作為勞動要素的原則界定。

  • 上一篇:2015年感動中國十大人物,事跡簡介。
  • 下一篇:個稅的征收範圍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