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薪金收入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其他與受雇或者受雇有關的收入。也就是說,個人所獲得的收入,只要是與其職務、就業相關的,不論其所在單位的資金支出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都是工資薪金的征稅對象。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領取營業執照,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運輸、商業、餐飲、服務、修理等行業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
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租賃經營和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小時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4.版稅收入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以圖書、報紙形式發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這裏所說的“作品”,是指可以在圖書、報刊上發表的作品,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個人作品”包括本人作品和翻譯作品。個人因其身後作品獲得稿酬的,按照稿酬所載項目征稅。
5.版稅收入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著作權、商標、非專利技術等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使用權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對作者公開拍賣(競價)其本人文字作品的原件或復印件取得的收入,按特許權使用費征稅。
6.利息、股息和紅利收入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指個人存款利息(2008年10月8日國家宣布利息稅取消次日+65438)、貸款利息和購買各類債券利息。
股息又稱紅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據股份公司章程定期從股份公司獲得的投資收益。股息又稱公司(企業)股息,是指股份公司或企業根據待分配的利潤,超過股息的利潤。股份制企業應以股份形式向個人股東支付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並按派發的股份面值計稅。
7.財產租賃收入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8.財產轉讓收入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將有價證券、股份、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等自有財產轉讓給他人或者單位取得的所得,包括轉讓不動產和動產取得的所得。對個人炒股所得暫不征稅。
二。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壹)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為:境內公民的所得、居住在本國的個人和境外個人從本國取得的所得。
(2)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
1.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並有所得的人。
2.不在中國境內居住但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境內公民、在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
3.居民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為居民納稅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4.非居民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沒有住所或者居所,但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壹年的個人為非居民納稅人,其納稅義務有限,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擴展數據: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居民納稅人有全面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非居民納稅人只就其來源於中國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和來自本國的海外個人的所得征收的壹種所得稅。在壹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占財政收入比重很大,對經濟影響很大。
參考資料:
個人所得稅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