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婚姻定居國外:國內婚姻締結地或壹方當事人在中國的最後居住地《民事訴訟解釋》第14條,國外婚姻定居國外:壹方當事人在中國的原住所地或最後居住地《民事訴訟解釋》第15條,壹方當事人在中國:國內法院始終有管轄權《民事訴訟解釋》第16條,《民事訴訟解釋》第17條規定,離婚的中國公民雙方均在境外定居,僅就境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由主要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訴前財產保全的管轄
《民事訴訟法解釋》規定,當事人應當向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認為其他有管理權的人民法院不能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
(3)級別管轄
我國民事訴訟法根據案件的性質、復雜程度和影響程度確定級別管轄。將性質重大、案情復雜、影響廣泛的案件交由高壹級法院管轄。在審判實踐中,爭議標的的數額也是確定管轄級別的重要依據。各地人民法院確定不同級別管轄的爭議標的額的標準是不同的。
(4)關於屬地管轄權的壹般規定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例外:原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轄權如下:
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對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對被勞動教養的人的訴訟。對被監禁者的訴訟。
追索贍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不在同壹個轄區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壹方離開住所地壹年以上,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在不違反分級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前提下,協議管轄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和標的物所在地。
合同未實際履行,雙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主合同與擔保合同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根據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保險標的為運輸工具或者在途貨物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註冊地、運輸目的地或者保險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始發地、目的地或者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侵權引起的訴訟管轄
因侵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不合格產品造成他人財產或者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
侵犯名譽權的案件,由侵權行為發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侵犯著作權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發生地、侵權復制品存放地、查封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專利侵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侵權貨物存放地、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