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壹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收入要達到60%以上。也就說企業大部分收入來自於高新技術產品(或者服務)。企業應正確計算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由具有資質並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理解二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與同期總收入的比值。即: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同期總收入*100%。理解三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收入要達到60%以上,這裏的總收入是指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收入總額是企業所得稅上的概念。總收入應為稅法口徑的收入,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調整後的收入壹致。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壹)銷售貨物收入;(二)提供勞務收入;(三)轉讓財產收入;(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八)接受捐贈收入;(九)其他收入。理解四
舉個案例來說明壹下如何判斷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收入是否達到60%以上。 某企業2021年銷售貨物收入100萬元,提供勞務收入1200萬元,股息、紅利收入100萬元,取得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的政府補助10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100萬元。其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950萬元。那麽這家企業能否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高企產品收入占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總收入=950÷(100+1200+100+100+100-100)=63.33%>60%因此,這家企業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高企產品收入占比。理解五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收入要達到60%以上,這裏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技術創新、開展研發活動,形成符合《重點領域》要求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 。該產品(服務)是企業研發開發和技術創新的成果,在其實現的過程中使用了本公司擁有所有權的技術,包含有證書的技術(發明、實用新型、軟件著作權等)和沒有證書的技術(壹般指非專利技術或專有技術),使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範圍。理解六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收入要達到60%以上,註意: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分為兩大類,主要是指企業通過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取得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對企業取得上述收入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應屬於《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理解七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收入要達到60%以上,註意:企業產品必須是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範圍內。國家重點支持的8大高新技術領域為:電子信息技術、航空航天技術、高技術服務業、資源與環境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新材料技術、新能源及節能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理解八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收入要達到60%以上,註意: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名稱要和發票名稱相壹致,或者在發票上做好備註,並備存好合理的證明材料。理解九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收入要達到60%以上,註意2點:其壹是企業現有的產品(PS)是否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產品(服務);其二是企業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RD) 是否屬於轉換產品(PS)的核心技術。 也就是如何證明收入是高新收入、如何證明高新收入和知識產權的關系非常重要。理解十
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收入要達到60%以上,註意:在高企的後續管理中,若是某壹年度高新技術收入占比沒達到60%,則會影響當年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