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註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捐贈、並購等方式,或者通過五年以上獨家許可,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體為最近三年及申請當年必須授權的發明專利1件以上、實用新型授權6件以上或計算機軟件註冊6件以上。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前提是擁有專利,企業可以通過申請、轉讓、許可的便利獲得專利權,前期簽訂服務合同,待專利證書申請確認)。
(二)產品(服務)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範圍;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當年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R&D人員占當年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取新的科學技術知識(人文社會科學除外),創造性地應用新的科學技術知識,或者實質性地改進技術和產品(服務)而持續開展研究開發活動,且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1.上壹年度銷售收入低於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6%;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上壹年度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中國企業發生的R&D費用總額不低於R&D費用總額的60%。企業註冊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6)企業研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額和總資產增長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程序
第壹,企業自評和申請。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按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條件進行自我評價。如果認為符合認可條件,企業可以向認可機構申請認可。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復印件);
(3)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準書、新產品或新技術認證(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批準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4)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及R&D人員占企業職工人數的比例;
(五)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驗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使用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實際使用年限為準),並附研究開發活動的說明材料;
⑥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驗證的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使用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使用年限計算)和技術利潤表。
第三,合規審查。認定機構應當建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專家庫,根據企業申請材料從專家庫中抽取專家對申報企業進行評審,並提出認定意見。
四、認定、公示和備案。
認證機構對企業進行認證。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將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網”上公布認定結果,並向企業頒發統壹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詳細辦理可以百度中港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