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包括哪些收入?
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所得,利息股息、財產租賃所得和其他分類所得不納入年度匯算清繳。年度匯算清繳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照規定選擇不納入綜合所得進行計稅的所得。
1工資:指企業支付給在職或在職職工的全部現金和非現金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費等。
勞動報酬:根據提供勞務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的勞動報酬。勞務活動的範圍通常指日常生活服務、城市公用事業、文化藝術、教育、衛生、保健、旅遊等。
3報酬:又稱稿酬。新聞出版機構在稿件、稿件、譯文被采用後,支付翻譯人員勞動報酬。
特許權使用費是指為使用其他經濟單位擁有的專利、商標、版權或類似的專有權而支付的費用。
居民個人需匯總上壹年度6月65438+10月1日至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扣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後,適用個人所得稅綜合稅率,實行速算扣除。
應退或應納稅額= [(綜合所得-6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慈善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預繳稅額。
平時多交個人所得稅可以申請退稅,平時少交個人所得稅需要補稅,但是年收入在654.38+0.2萬以下或者以400元為單位補稅就不需要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