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店家在經營網店時,如經營淘寶或者拼多多等等,會收到品牌方委托律師發來的律師函告知已經構成侵權,那麽實際上這種情形是否是侵權的,針對律師函應該做哪些應對呢?下面就簡單聊聊這些問題。 1、售賣品牌方的產品是否必然構成侵權? 要分兩個角度來看:第壹,如果售賣的是假貨,那麽肯定是侵權的;第二,如果售賣的是無法提供授權的真貨,那麽要看進貨渠道是否正規,是否允許線上銷售等等,此時並不壹定構成侵權,但是目前判例來看大部分還是構成侵權的;第三,如果售賣的是可以提供授權的真貨,而且上家能出具授權,那麽此時大概率是不構成侵權的。 2、為什麽品牌方不允許經銷商線上銷售? 經銷商從品牌方那邊拿的貨價格是很低,如果經銷商供給線上銷售的網店,網店銷售的價格勢必也比品牌方官方指導價要低很多,容易亂價並對市場進行沖擊;不僅造成市場混亂,而且影響品牌價值。故而大多數品牌方都會與經銷商簽訂協議,不允許經銷商線上銷售或者供貨給網店進行銷售。 3、經銷商明明知道供貨給網店必然會遭受品牌方打擊,為什麽還給網店進行供貨? 經銷商從品牌方那邊拿貨,大多數都有數量要求,量大才價格低,拿了很多貨可能銷量不行,不得已違反協議將貨供給網店進行線上銷售。不能把貨積壓在自己手上,就要想辦法擴展銷路。在供貨給網店的時候,也常常會拍胸脯保證自己提供的貨是正品,但是卻違反了經銷協議。 4、網店店主收到律師函以後應當如何應對? (1)首先應自查自己上架的產品是否是該品牌的產品,如確為該品牌產品,那麽要聯系自己的供貨渠道,看是否是正品,是否能提供品牌方的授權。 (2)及時核查鏈接上架的時間、實際銷量及訂單情況,如是壹件代發的,要註意收集代發的訂單情況,以便核查因此的獲利情況。 (3)如無法提供授權也無法證明是正品,那麽要及時聯系發函律師,初步了解處理方案,並進行初步協商。 (4)在了解初步方案後,找壹個專業律師進行咨詢,充分了解如何處理對自己最有利。 切忌:(1)在認為自己是正品後,不收集證據,不做回應,那麽很可能就會引發後續的訴訟,並被查封支付寶等,這種情況下,至少後續要承擔壹個訴訟費;如果到訴訟還是置之不理,可能會引起法院執行。 (2)能提供授權後不與律師溝通;如果能夠提供授權和正品的證明,更要及時聯系律師,可能報備壹下獲得授權後即可繼續上架銷售。 (3)不主動聯系律師,很多商家都是鴕鳥心態,下架掉以後就不管了,心態是“我看妳告不告我,告我再說”,當然可能是對方律師不會告妳;壹旦被告了,那麽錯失了第壹次了解賠償金額的機會,畢竟初步了解的賠償是最低的;建議可以先了解賠償的金額,即使不處理,那麽被告以後也可以在原來的基礎上進壹步談判。 很多網店店主並不了解知識產權的情況,對此可謂壹無所知,所以在經營過程中也沒註意去規避侵權,但經營網店收到律師函並不用擔心,主動去了解情況,並且進行專業的咨詢方可獲得最好的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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