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專利申請難嗎,專利申請個人好還是單位好?很多沒有專利申請經驗的人認為非常簡單,其實不然,在這壹過程中必然會遇到諸多困難。
個人專利申請難嗎?這個問題上的回答分為兩個方面,如果個人自行進行申請自然難度很大,想要在申請過程中不出現問題,用戶就要對各種內容加強了解,並且關註到在申請過程中出現問題能夠第壹時間及時解決,如果用戶對於申請相關流程了解的相對較少,而且在時間方面又非常註意這種狀態之下,就應該選擇行業中排名較為靠前的專利申請平臺,這壹類型的平臺能夠給用戶帶來的幫助很大。
專利申請個人好還是單位好?
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壹般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原則,壹項發明創造(研發成果)由公司的員工(壹名到多名)做出以後,該發明創造的知識產權應該歸屬於公司,而“發明人”為該員工。也就是說該發明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均歸公司所有;
形式上體現為在提交給專利局的專利申請文件以及公開/公告的專利文獻的著錄項目中,“申請(專利權)人”及“最終專利權人”欄目為公司,“發明(設計)人”欄目為員工個人。
不過從專利策略的角度看,這樣操作存在壹個問題。在專利公開後,他人特別是競爭對手,很容易在專利數據庫通過申請(專利權)人的公司全稱檢索到該專利,可能直接或間接了解和掌握到研發進展、研發成果、專利布局等情況。
敏感的競爭對手在嗅到對方戰略發展方向、產品發展規劃後會調整他們的相關決策,或直接在該專利技術上進壹步研發,甚至可能挑起某些專利戰爭,諸如此類種種皆有可能。
鑒於此,壹般實力比較雄厚、專利策略運用嫻熟的企業,會考慮先不用本公司的名義申請而采用個人名義,或者其他關聯公司的名義申請。
這裏的個人可能是公司法人代表或實際控制人及他們的親屬、公司高管、發明人、其他可掌控的個人。關聯公司可能是該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合資公司、擁有***同股東的公司、有協議控制關系的公司、或有交易往來的比較信任的公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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