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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決算中應註意的問題

在編制竣工財務決算時,應主要註意以下問題:

1.資本和資本公積在資金來源上的區別。資本金是指項目投資者按規定籌集並投入項目的非債務資金,建成後將形成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的項目(企業)註冊資本;資本公積金是指投資者投入項目的實際資本與應投入資本的差額。項目完成後,這部分資金將形成項目(企業)的資本公積金。

2.項目資本和借入資金之間的差異。如前所述,資本金是非債務資金,屬於項目自有資金;借入資金,無論是基建貸款、投資貸款,還是發行債券,都屬於項目的債務資金。這是兩者的根本區別。

3.交付資產與庫存設備在資金占用上的差異。交付使用的資產是指項目完工後交付使用的新資產的價值;庫存設備是指項目建設過程中未使用的剩余工具和材料,屬於項目的節約,不形成新的資產。

四。新增資產的劃分與核銷根據財務制度和有關規定,新增資產按性質分為五類: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

1,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壽命超過壹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如65,438+0,000元或65,438+0,500元或2,000元),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電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不同時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資產為低值易耗品,應納入流動資產範圍,如企業自用的工具、器具、家具等。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壹年內或者超過壹年的壹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使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和各種存貨、應收及預付款項。

3.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但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4.遞延資產。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而應在以後年度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項目支出(如改造、更新、改造等。),等等。

5.其他資產。其他資產是指國家批準的具有特殊用途但不參與生產經營的特殊物質、銀行凍結存款和凍結物、涉訴財產等。

(壹)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計算

計算以單項工程為對象,單項工程竣工驗收並正式移交生產時,應計算新增固定資產的價值。

1.在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時,首先要明確其範圍。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包括三項內容,即交付使用的建安工程費用、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設備及工具費用、其他費用(包括征地拆遷費用(即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搬遷費等。以劃撥方式取得無限期土地使用權支付)、聯審運費、勘察設計費、項目可行性研究費、建設機構搬遷費、報廢項目損失費。

(二)流動資產價值的確定在流動資產價值的確定中,主要是存貨價值的確定。要分清是購買的還是自制的。兩種方法得出的存貨價值的計算是不同的。

(1)貨幣資金,即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存放在外地的資金、尚未收到的在途資金、銀行匯票和本票)。均按實際入賬價值核定計入流動資產。

(2)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工程款、應收銷售款、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及預付分包工程款、預付分包工程準備款、預付工程款、預付準備款、預付采購款、預付費用。其價值的確定壹般按照應收及預付款項企業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時實際發生的交易金額或合同約定的金額入賬。

(三)各種存貨,是指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消耗和儲存的各種自制和外購的貨物,包括各種設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商品。其價值的確定: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雜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或整理、已納稅款等計價;自制的,按制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計價。

(三)無形資產價值的確定無形資產的計價原則上應當以取得時的實際成本為基礎。主要是明確專利權、商標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的內容。

(1)專利權的定價。專利權分為自制和外包。自制專利權,其價值是開發過程中的實際支出。專利轉讓(包括購買和出售)時,其價值主要包括轉讓價格和手續費用。因為專利是可以帶來超額利潤的排他性生產要素,其轉讓價格不應該根據其成本來估價,而應該根據其帶來的超額利潤來估價。

②非專利技術的估價。非專利技術是指具有壹定的專有技術或技術秘密和訣竅的先進的、未公開的、未申請專利的專業知識和獨特經驗,能夠帶來經濟利益,它還包括自制和外購。非專利技術外包要經過法定評估機構確認後再進行評估,壹般以其產生的收益進行評估,其方法與專利技術類似。自制非專利技術壹般不允許作為無形資產入賬,自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可按新財務制度直接作為當期費用處理。這是因為非專利技術自制時很難確定是否成功,所以處理符合穩健性原則。

③商標權的價值。商標權是商標所有人在商標註冊後依法享有的權益,受法律保護。可分為自制和購買(轉讓)。企業購買和轉讓商標時,商標權的估價壹般根據被許可人的新增收入確定。自創商標雖然在商標設計、生產、註冊保護、廣告宣傳等方面花費了壹定的費用,但不能作為無形資產入賬,而是直接以銷售費用計入當期利潤表損益。

④土地使用權評估。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也有兩種計價方法:壹是建設單位通過出讓方式取得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出讓金應納入核算;二是建設單位原通過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能計入無形資產,只能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出資並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後計入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應當在入賬後的有限使用壽命內分期攤銷。

(D)遞延資產價值的確定主要是關於開辦費的估值。開辦費是指籌建期間建設單位管理費中未計入固定資產的其他費用,如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費、生產人員培訓費、利息支出等。

(1)開辦費估價。籌建期間建設單位管理費中未計入固定資產的其他費用,如建設單位的經費,包括籌建期間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辦公費;差旅費、印刷費、生產人員培訓費、樣品樣機購置費、農墾費、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根據新財務制度的規定,除籌建期間不計入資產價值的匯兌凈損失外,開辦費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次月起,按照不少於5年的期限,平均攤入管理費用。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項目支出的計價。經營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項目支出,是指為增加經營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的效用或延長其使用壽命而進行的改造、更新和改建支出。在租賃有效期內,根據用途(生產經營)分期攤入制造費用或管理費用。

(5)其他資產的評估。主要以實際記錄值為準。

新增資產的劃分和審批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1。了解各種資產的概念和劃分原則,找出它們之間的區別,特別是固定資產與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與遞延資產的區別。

2.明確增加固定資產的其他費用的分攤方法。

3.了解無形資產的估價原則,尤其是土地使用權的估價。需要理解的是,通過行政劃撥(無償取得)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能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只有在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並繳納土地出讓金後才能計入無形資產。轉身。了解計算方法,尤其是其他費用的分攤方法。按照規定,增加固定資產的其他費用,由各受益單體項目按壹定比例分攤。其基本原則是:建設單位的管理費由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和待安裝設備的總值按比例分攤;土地征用費、勘察設計費等。僅根據建設項目進行分攤。

3.新固定資產價值的計算。計算以單項工程為對象,在單項工程完工並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正式移交生產時,計算新增固定資產的價值。壹次性交付生產或者使用的項目,應當壹次性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分期交付生產或者使用的項目,應當分期分批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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