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鐵礦、硫精礦、鋁礬土、耐火粘土和從煤礦回收的氣體;
2.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金、銀、硫酸,礦山回收的硫精礦、硫鐵礦、鐵精礦;
3.黑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銅、鈷、釩、鈦、鈮、稀土;
4.在黃鐵礦和磷礦開采過程中回收的金和碘。
二、利用工礦企業開采的廢石、尾礦、碎屑、粉末、汙泥和各種廢渣生產產品。
1.用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生產的磚、加氣混凝土、大砌塊、陶粒、墻板、水泥和混凝土外加劑、低溫噴射水泥、樹脂和橡膠填料;
燃煤鍋爐的幹粉煤灰和底渣,以及從粉煤灰中提取的漂珠、微珠、鐵粉和碳粉及其生產的產品;
2.從冶金爐和動力渣(不包括高爐渣)中回收的金屬、非金屬、化工和建材產品,以及利用含鐵塵泥生產的產品;
3.硫鐵礦渣、磷石膏、電石渣、磷肥渣、純堿渣、鹽泥、鉻渣和總溶劑殘渣生產的產品,如建材、純堿、燒堿、磚、肥料、飼料等。;
4.從原油和天然氣中回收提取輕烴、氦和硫,從煉油廠廢渣中提取環烷酸和雜酚,從尾氣中提取輕烴等。,並利用伴生鹵水煮鹽提取稀有金屬;
5.造紙原料、竹板、碎料板、酒精、醋酸、味精、酵母、濃縮飼料、幹粕飼料、蔗渣、甜菜渣、濕濾泥、廢糖蜜、濕廢絲生產的檸檬酸發酵原料等產品;
6.氧化鋁廠赤泥和電廠液態渣生產的水泥等產品;
7.制革廢渣、廢革屑、豬毛、羊毛、碎肉等生產的油脂、鉻、蛋白質、再生皮革及其他工業原料。
三、利用工礦企業排放的廢水、廢酸、廢油等廢液生產產品。
1.鋅、纖維、堿、羊毛脂、紙漿用PVP、硫化鈉、亞硫酸鈉等化工產品。由化纖廢水、紙漿白水、紙漿黑液、紙漿廢液、洗毛廢水、印染廢水、有機高濃度廢液等產生。
2.制鹽溶液(鹵水)生產的化工產品,如氯化鉀、工業溴、氯化鎂、無水硝酸鹽、四溴乙烷等。
四、利用工礦企業加工的煙氣、轉爐、鐵合金爐回收的可燃氣體、焦爐煤氣、高爐煤氣等產品。
1.轉爐、鐵合金爐回收的煤氣和焦爐、高爐放散的可燃氣體生產的產品;
2.硫、二氧化碳氣體、冷凝液(焦油、酒精)、惰性氣體、氟矽酸鈉、冰晶石、氫氣、氧氣、硫酸銨、亞硫酸銨、亞硝酸鈉、草酸等。由煤氣、焙燒窯、空分、冶金廢氣、磷肥生產中的含氟廢氣、合成氨弛放氣和天然氣、硫酸、硝酸、黃磷生產中的尾氣產生。
五、利用工礦企業余熱、余壓和低熱值燃料(煤矸石、石煤等)。)來產生熱和電。
六、利用鹽田水域或電廠熱水發展水產養殖生產的產品。
七、利用森林采伐、木材采伐和加工剩余物生產的產品。